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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冰之前四个子女达成赡养协议,上海八旬老太的小黑屋终通电
“怎么我就成了把母亲赶出门的不孝子?”大声抱怨后,11月25日下午3时20分,小儿子曹铭终于亲自为81岁的母亲刘红梅住的平房通上电。根据上海市天气预报,当晚,郊区温度将达冰点。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连续报道了上海奉贤区青村镇81岁老人刘红梅养育一儿三女,却只能住在“小黑屋”,而且屋内电源被儿子掐断月余。报道发布后,上海市区两级民政局,奉贤区、镇、村三级都高度重视。
11月25日,青村镇党委副书记宋鲁军亲自前往协调,在各级政府以及本报的调解下,最终,老人儿子答应赡养老人,女儿方则表示愿意将老人社保工资卡移交给儿子,里面每个月有1300余元社保基金进账。
上海市民政局表示,奉贤区这位老人虽有一子三女,不属于民政救助对象,但目前把老人的居住生活问题安顿好、解决好老人过冬问题是第一位的。
至2015年末,沪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430万,比例将接近30%。近日出炉的上海市统计局养老调查显示,63.9%受访的中老年倾向居家养老,在各种养老方式中占比遥遥领先。
当家里的老人不愿意去养老院,作为子女应该如何照料老人?我们身边还有多少像刘红梅这样的老人?
刘红梅的小屋终于有电了,但不再让类似事件发生才是最圆满的结局。
11月25日,在李窑村村委会,曹铭见到澎湃新闻记者,二话不说就从胸前口袋掏出一张折成小块的纸头:“你们看过这张协议吗?上面讲得很清楚!”
这张纸便是老人一儿三女此前签字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签署日期为2015年3月29日。该协议经李窑村村委调解中心调解后四方自愿达成,其中第一条内容是:
当事人刘红梅身体不佳,有些痴呆,其赡养及住房问题由三个女儿具体负责,老人的居住问题,也由三个女儿决定。后面注明:与儿子曹铭无关。
“看到括号里面那句话吗?上面写的是,跟我没关系。而且你们知道吗?这句话是陈文(系老人三女婿)要求加上去的,不是我要加的,不是我加的!”曹铭指着括号里的文字,声音越来越大。
“这份协议,确实他们家都确认了的,我们当场念了两遍。”村委调解中心主任刘辉说道。
刘红梅有一儿三女,老伴已过世,她一直与儿子居住,老人与儿子因琐事经常发生纠纷,村民组长因此经常前去调解。
曹铭称,整件事里,陈文根本就没给他基本的尊重:签协议,接老人去敬老院到9月份把老人送回来,都是陈文的主意。更可气的是,陈文接走老人和送回老人,根本就不跟曹铭商量,也不告诉他,送回来还是直接撬锁进去的。“你们说,有这样的道理吧?明明签过协议了,你不执行;接人送回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然后还变成了我把老母亲赶出去。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曹铭很委屈。
顿了顿,他表示还是愿意养妈妈的,“自己的母亲,做儿子的不管谁来管?”
此前,澎湃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曹铭曾说,对于断电的事,心里也过意不去。
三女婿:我们一分钱都不要
对于曹铭愿意赡养老人的表态,三女婿陈文似乎有些意外。
刘红梅所在的李窑村,传统是男人当家,所以,在整个调解过程中,陈文的态度,就代表了老人三女儿的态度。
陈文说,一开始,把老人安置在他自己的家中,但由于自己和妻子上班太忙,没过多久,两口子决定把老人送到家附近的养老院。
不过,老人在养老院过得不好,提出要回来,只能把她送回那间16平方米的老宅。“那间房子本来一直是老人住的,房子的宅基地是归老人所有的,没有不让住的道理。”陈文说。
另外,对于强行敲掉门锁的行为,陈文予以否认,“是刘红梅自己用锤子撬开门的。”
陈文表示,如果曹铭不愿意赡养老人,自己和老人的三个女儿愿意赡养,只要求他把电接通即可。
在村委会调解中心的记录里,澎湃新闻记者看到这样一段话:9月上旬,不知何因,刘红梅三女婿撬锁入门,强行把老人安置入住原小屋,其儿子曹铭认为三个女儿没有按照之前协议进行,故将小屋的电切断。9月6日,村委会请来镇司法所相关律师进行调解,鉴于目前老人小脑出现萎缩状态,建议不单独居住,住敬老院比较合理。其中一个女儿表示不同意老人居住敬老院,后儿子提出支付4500元/年的水电费,同意老人居住,但也因一女儿不同意,未能达成共识。
不过,在听说曹铭愿意做出让步时,陈文也松口了。
“假如他愿意照顾老母亲,并且照顾周到,我愿意把老人的社保工资卡转交给他。里面每个月会有1300余元。”陈文说,“我们不奢求儿子能全心全意地照顾,只要他能让老人吃饱饭,给老人倒一杯水,老人生病了帮她配药就足够了。”他强调,“自己并非贪图刘红梅的存款,如果老人满意儿子的照料,哪怕是老人过世之后,我们把这个存款,五六万元都交给他也行,我们一分钱都不要。”
那么,三个女儿对于赡养老人又是什么态度?25日,大女儿解释,她和婆婆同住,所以不方便接母亲同住。不过,平常她时不时来看看母亲,给她送点菜。二女儿则透露,因为丈夫七八年前患尿毒症,家里几乎就她一个人照顾丈夫,过年都来不及看母亲,对此,她对母亲深感歉疚。澎湃新闻记者未能联系上老人的三女儿,村委会称,三女儿很少露面,家里主要是三女婿说了算。
通电之后达成协议
11月25日,澎湃新闻记者来到老人的老宅时,邻居表示:老人出去串门去了,刚走几分钟。
小屋紧挨着一家杂货铺,杂货铺阿姨介绍:“老人身体挺好的,自己烧饭,还经常到隔壁老邻居家坐坐,或者找找她的干女儿。就是有时候头脑不太好,前两天门前的水龙头还流了一夜。”
正说话间,邻居们寻来刘红梅老人,打开房门,湿冷的气息扑面而来。老人掀开窗下的锅盖,那是她自己焖好的一大锅饭。大约一刻钟后,老人的大女儿和大女婿也骑着助动车赶到——他们是来给老人送菜的:用塑料袋装的蘑菇蛋花汤,青菜。
当天,在李窑村委会的见证下,老人的赡养问题初步达成一致。
从村委会出来,曹铭二话不说,骑着电瓶车飞快往家赶。一到家,便找出保险丝,给母亲接上电。
保险丝一接,灯泡一换,电闸一扳,不到10秒,小屋的电源接通了。
按照小儿子曹铭和三女婿陈文的初步口头协议,今后,儿子赡养老人,女儿们将老人的社保工资卡交给儿子,卡内每个月会有1300余元的社保基金。
随后,李窑村村委调解中心,相关律师等,将根据双方意愿草拟一份细化调解协议。暂定11月27日,老人的一儿三女,将在家族长辈以及调解中心、律师的见证下,重签一份调解协议。
(文中刘红梅、曹铭、陈文、方方均为化名)
【观点】中国需要多种养老模式应对老龄化问题
对于老人的遭遇,除了子女要尽孝道,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程远称,国内缺乏家庭问题方面的调解人员,“可进行类似商学院MBA这样的社会工作知识培训。”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院长章友德教授直指,“老人被遗弃在小黑屋”的案例在现代社会并非个案。“多子女家庭老人有一定财产,在子女中是否公平分配也会影响到孩子对老人的态度和选择,这是很现实的问题。”
章友德建议,多子女家庭内部应该要有协商机制,首先老人做事也应公道,出现问题不全都是子女的责任,也有老人的责任,老人做事的方式、方法也会影响子女的行为和选择。另外,子女间也应建立协商机制,“儿女都应承担赡养责任,儿女不应回避这个问题,哪怕是轮流照顾老人也应该有所安排。”
“从该案例可看出,长期以来我国家庭伦理教育缺失已经开始产生后果,部分人利益至上。”章友德有些痛心。
章友德强调,“这个案例不是舆论谴责就结束的,一旦老人冻伤、冻死,子女便是遗弃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谈起村委会起的作用,他认为,如果村委会无法发挥作用,则可以向驻村警察、镇政府等继续反映,不能听之任之。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教授程远认为,需要采取多种养老模式或许可以应对中国老龄化问题,比如对于农村无能力老人采取村民众筹方式援助,多位兴趣相投的老人可以“组团养老”等。
他表示,农村老人如果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话,政府就应该提供保障,尤其是对于完全无能力老人更应采取特殊援助。
他指出,由于老年人是弱势群体,往往不懂法,积蓄可能被侵占,所以政府还应提供法律援助。
程远认为,村委会和基层干部对于调解农村问题、家庭纠纷并不专业,“我国很缺乏家庭问题方面的调解人员,很多基层干部并没有经过上课等系统训练,也没有相关经验。其实这方面知识比较复杂,也很专业,我觉得应该对基层干部进行类似商学院MBA这样的社会工作知识方面的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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