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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之眼︱林则徐究竟是不是“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
【编者按】
提到林则徐,今人总会想到他是近代中国“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但是近些年一些学者以现实政治价值观来评价林则徐,认为这一美称名过于实,并指责他不懂“国际法”,所谓的“睁眼看世界”的深度和广度更是有限。同时,也有一批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林则徐所处的时代背景,所面临的阻力、困难之强度是后来者无法比拟和想象的,他适应时代变化的一系列努力,需要给予重新的认定和评估。值林则徐诞辰230周年之际,以下几篇相关论文,或许有助于读者对林则徐“睁眼看世界”之举有深入的了解。
林则徐(1785-1850)禁烟运动“切断”了内地沿海贸易?
杨国祯:《禁烟运动中的粤海关与沿海贸易——英国收藏的豫堃致林则徐咨文考释》,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7年第4期。
众所周知,粤海关在1839年禁烟运动抵制外国商船夹带走私鸦片、维护正常国际贸易中,曾起过重要作用,而它在管理、维护广州与内地沿海贸易中所起的作用,却因史料散轶而鲜为人知。而且,禁烟运动后不久,即爆发鸦片战争,这吸引了时人以及后世太多的注意力,也就忽略了对粤海关保护内地沿海贸易的事实,以及禁烟与内地沿海贸易关系问题。
近年来,厦门大学杨国祯教授在英国国家档案局探寻到了十件“粤海关监督豫堃致钦差大臣林则徐咨文”原件,这些残存的史料填补了国内现存各种官私文书中有关粤海关管理外省和本省商船进出广州口岸事务的空白。
从当时粤海关监督豫堃致钦差大臣林则徐的十件咨文可看出,道光十九年五月,林则徐宣告销烟全已销化后,海外贸易得以正常运行,受禁烟运动影响的广州与内地沿海贸易也恢复正常。
期间虽因英国领事义律抗拒交出林维喜案凶手,并阻挠英船具结进口,林则徐与邓廷桢、怡良等人特派水师押送合法出口商船,以防止走私济敌,保护内地沿海贸易航路之畅通。事后,义律又挑起九龙海战,导致广州口外维持贸易商船航行的海域环境不断恶化,经过与粤海关监督豫堃商讨后,林则徐适时调整政策,会同邓廷桢、怡良出示晓谕,定于十一月初一日(12月6日)封港,奏明遵旨永停英吉利国贸易,但对包括已具结英船“当郎号”在内的各国已遵具结船只,仍准许其通商。同时,面临朝野张岳崧等人提出严禁民船出口以免走私鸦片的不同主张,林则徐、邓廷桢等人虽加强对禁烟渠道的管理,却并未封闭广州与内地沿海的贸易。
以出口往潮州的船只的管理为例,从英国国家档案局现存宣布永停英吉利国贸易后豫堃致林则徐的其中两件咨文来看,福潮行商通过查验清关出口的商船,并由粤海关将移至文南澳镇饬营巡查的咨文呈给钦差大臣等人。可见,广东官府虽然用“不禁其出,只得稽其入”之法,加强对问题船只的管理,却从未改变粤海关开放内地沿海贸易的政策。
总之,从经济史的角度出发,杨国祯教授指出,广东禁烟运动目的是为阻止白银外流以挽救清朝的银荒危机。打击鸦片走私,对净化海洋贸易环境十分有利,而具结进口贸易之措,也是为保护正当国内外商人之利而建立的一种诚信经商的贸易规则。从这个角度来看,当时的林则徐、邓廷祯、怡良和豫堃,并非只是“开门揖盗”,而是以开放的心态,既善用海关这把利器来守国门,也充分考虑到当时民众的日常经济生活需求,保障了商船户的利益。因此,“粤海关在禁烟与维护正常海内外贸易的作用,是正面的和不可低估的”。
粤海关历史图片林则徐不懂“国际法”吗?
陈支平:《林则徐研究的重新思考》,载《东南学术》2011年第5期;
唐立鹏《林则徐对西方国际法的引进及运用》,载《长白学刊》2012年第3期。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出现了“与国际接轨”的新名词,主要指中国应当以西方国家为标准接轨对象,国内历史学研究中也逐渐出现用“国际法”、“国际通行外交礼仪”等名词来约束中国古人的现象,例如有些学者即苛责林则徐“不懂国际法”。
那么,究竟何为国际法呢?陈支平教授认为,“国际法至少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遵循的国家是建立在相互平等尊重的基础之上;二是国际法必须通过相关国家的协商磨合认可签署而形成,而不是一方强加于一方的霸权行为。”如此看来,双方平等、互相认可的国际法并不符合十八、十九世纪西方向东方大力推行的殖民主义行径。
一百多年前的林则徐,为抵御西方霸权主义侵略,林则徐在秉持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同时,也逐渐冲破了“夷夏之防”的传统世俗观念,并在1839年首次将西方国际法引进到中国,并将国际法运用到维护国家主权的外交实践中,首开近代公法外交之先河。
1839年赴粤禁烟后,林则徐即组织外语人才摘译《滑达尔各国律例》(简称《各国律例》),但因摘译内容有限且缺乏系统性,成效多流于形式;实际上,林氏系统了解西方国际法规则,既获益于他主持编译的《澳门新闻纸》和《洋事杂录》,也与他阅读摘译《广州记事报》等报刊、询问荣林、史济泰等华侨及外国人分不开。译文中不仅涉及西方人如何以国际法规则评判中国事务,还述及关于“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外国商船的国籍”、“中立国的权利和义务”、“自由贸易原则”、“领事裁判权”、“诉诸战争权”等近代国际法的知识。
在此基础上,林则徐有意识地援用国际法处理具体事务。以处理具结贸易为例,林则徐依据“但有人买卖违禁之货物,货与人正法照办”,而坚信具结中关于对违反禁令的外国人“货尽没官,人即正法”的规定并无不妥之处。当义律以英王的名义为借口拒绝具结时,林则徐又据《各国律例》中提到两国遇到重大问题,“欲与外国人争论,先投告对头之王,或有大权之官”,而且亲自给英王写了照会,照会中强烈谴责英国鸦片贩子的“移害”行为,并认为中国的禁烟令完全符合国际法,中国有权根据本国的律例对英国鸦片贩子施以严惩。
总的来看,林则徐引入的西方国际法内涵极为丰富,所涉法律关系范围也十分广泛,虽然不比丁韪良1864年所译《万国公法》那么专业、系统,却大大超出了人们的既往认知, 而且林则徐主动将国际法运用到维护国家主权的外交实践中,对晚清外交新局面的开创,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筚路蓝缕中奋力掀起图强潮
陈支平:《从文化传承的视野来评价林则徐的伟大历史贡献》,载《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9期。
从以往的研究成果来看,学界较多从个人品德、爱国情怀、抵御外侮、图强变革等方面去研究林则徐,厦门大学陈支平教授从回归历史场景的角度出发,重视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中核心价值的延续与传承,重新审视了林则徐的历史贡献及其地位。
林则徐身处清代中后期,当时的清王朝不管是在政治体制、社会经济,还是在思想文化等领域,都呈现出暮气沉沉的腐朽没落状态。当时的文化意识常态,更是保守僵化与愚昧颟顸并行。面对西方殖民来势汹涌,大多官僚与一般知识分子要么惊惶无措,要么盲目抗拒。
危难关头,林则徐受命处理广州禁烟事务。上任之初,林则徐即着眼于抛开传统文化成见,放开眼界以适应新的世界格局,在处理与英商的鸦片交涉的同时,注意加强前线防务,同时也积极了解西方世界的基本情况,积极组织人力翻译、选编《澳门新闻纸》、《广州纪事报》、《各国地图集》、《各国律例》、《四洲志》等报刊和西方地理著作。
南京图书馆藏《澳门新闻纸》(钞本原件)此外,为抵御西方殖民的武力挑衅,早在1840年二月,林则徐还从美国洋行购买了“吉赛皮克”号商船,这也是中国从国外引进的第一艘现代化军舰。同时,他还精心搜集《花旗船图》、《安南国鱼船图》、《车轮船图》等中外多种战船资料,并制成不同图式以便制造。即使是被罢官发配外地后,仍不忘整饬新式军备,不断反思与英国殖民者的抗衡过程,并认识到了建设海军对于出海迎敌的重要性、紧迫性。
林则徐“睁眼看世界”的远见卓识,也影响了诸多同乡亲友、士人以及后生晚辈。林则徐的女婿沈葆桢积极倡导并践行中国的维新图强运动,严复也是这一时期主要的维新启蒙思想家之一,林旭、陈宝箴、林纾等人,也在福建的维新图强思潮兴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儒者自许的林则徐、沈葆桢、严复等福建士人群体,在中华民族危难之际,却敢于冷静对待自己的安身立命之学,积极寻找有助于拯救家国的全新学说。
通过梳理宋代的理学、朱子学,到明代后期的李贽卓吾之学,以至清代后期以福建知识分子群为主要代表的文化思想启蒙之学的内在发展脉络,陈教授认为,士人群体在突破传统、勇于创新进取的文化精神上,是一脉相承的。因此,林则徐虽然“看世界”的深度、广度与后辈相比不够完备,但却敢于率先突破固有文化思维,探索适应新时代变化的图强之路。其间所遇到的阻力和困难是后来者无法比拟和想象的。总之,在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转折时期,林则徐作为“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其“筚路蓝缕”之功是应该被永久载入史册为后世敬仰和发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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