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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教师因涉疫言论被拘15天,律师:属个人观点,可行政复议

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喻琰
2021-08-12 13:5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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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今日头条用户“无线观察”此前发表的评论。来源:今日头条截图

江西省丰城市一教师因涉疫情言论被警方行拘15日。

据“丰城发布”微信公众号8月11日消息,“10日,我市一名教师张某良在今日头条以‘无线观察’的用户名发布涉疫情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市公安局及时处置,于8月11日依法对张某良予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当事人发布致歉声明

前述通报称,该教师在发布不当言论后,及时认识到错误,深感后悔,主动删除了网帖,并在原账号向广大网民致歉。

网传截图显示,“无线观察”此前在今日头条一文章的评论区留言称,“扬州面积不算大,人口也不算多,可不可以让扬州试验一下放弃严格防疫,与病毒共存,看看会产生什么结果,这样可以为全国后期防疫提供借鉴,仅仅是建议,勿喷。”

11日,当事人致歉内容曝光。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8月11日下午,涉事教师在个人今日头条账号“无线观察”发布一则致歉声明:“昨天我发的评论(扬州疫情)对大家造成了伤害,我当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感到很后悔,所以马上删除了;在此我向大家表示深深的歉意;我诚恳接受处罚,今后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该用户名认证信息是中学一级教师。

“无线观察”这一留言和被行拘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表示,“让扬州放弃严格防疫”言论只是一个建议,警方无需介入。

网友“才良朱律师”在微博发表评论称,“一个教师仅仅在网上发表一个建议,合不合理自有网民评判,过于离谱的言论自有眼睛雪亮的群众去批判嘛,就被行政拘留十五天,确实太过分了!”

有网友“Lawyer火火”表示,既然是建议,因专业不同,阅历不同,自然有高下优劣之分。离谱的、不科学的,你不采纳便是了,为何动辄处罚,还可能夺人工作,毁人名誉。

但也有网友称,“让扬州放弃严格防疫”“试验一下”,“这个老师既不是防疫专家,也不是医疗相关人士,何来的权利(力)去做这种影响几千万人的提议?这需要付出代价。”

网友“扬州房在国”发表文章称,“从7月28日开始,我们自觉困在家中,没有让疫情溢出扬州城。当外地无聊的网民八卦着明星,我们忍受着缺乏物资的艰苦。在我们苦苦与病毒决斗的关键,江西‘无线观察’的XX,你可以冷漠无视扬州的灾情,但请你不必恶语伤人。这世间一粒灰尘,掉在任何地方,都是一场灾难。”

目前尚不清楚张某良具体因何言论被行拘。

警方是否有必要介入?

有律师认为,涉事教师“让扬州放弃严格防疫”言论系个人意见,在医学讨论范畴;当事人若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8月12日,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告诉澎湃新闻,从现有报道来看,“无线观察”这位网友在今日头条所发的“让扬州放弃严格防疫”言论是对防疫提出建议,属于公民对社会事务发表言论。该个人意见,也在医学讨论范畴,并不会扰乱社会秩序,所以公安无须介入,对其的处罚是“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虞元坚告诉澎湃新闻,从网传的截图来看,严格意义上说,网友这番言论只属于发表个人观点,言辞没有很激烈,并没有侵害到他人权益以及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警方无需介入。被处罚的网友如果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据新华网此前报道,不当言论该如何界定,有何评判标准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英伟介绍,所谓不当言论即为不正当、不恰当、不合适的言论。在当前网络环境下,自媒体发展日新月异,出现不当言论的情形多之又多,但是并非所有的不当言论都应该以法律意义上衡量标准进行界定,还存在其他标准诸如社会道德、文化、风俗习惯上等。

“因此,不当言论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种,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仅仅违反人们普遍接受的道德价值标准,还没有达到法律评价的标准;第二种,违背了人们的一般价值标准,尚未严重损害社会秩序、个人尊严;第三种,与人们的价值标准的认同范围背道而驰,超出了法律秩序容忍的程度,违反了法律规定。”韩英伟说。

    责任编辑:汤宇兵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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