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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桌议事文化的习焉不察,为权力规训、物化女性提供了土壤
近日,因为“阿里女员工被侵害”的风波,关于畸形酒桌文化的批判又多了起来。事实上,这样的批判声并不是第一次出现。每一次酒桌上发生类似的极端事件,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的伤害时,舆论都会力挺受害者,仿佛力挺的行为本身就代表受害者赢得正义。但舆论的风头一过,大家发现酒桌文化还是老样子。这在根本上是因为:公众从未觉得酒桌文化本身是有问题的,大家普遍认为,酒桌文化是传统习俗的一部分,只要避免酒桌文化走向极端即可。比如可以在酒桌上谈生意——因为生意更容易在酒桌上谈成,但不在酒桌上强迫他人喝酒,或者借机伤害女性权益。
对酒桌文化的这一态度,在不久前热播的《北辙南辕》里体现得淋漓尽致。虽然这部剧本意是讲述几个女性的奋斗与情谊,但它无心插柳地成为中国酒桌文化的一次大展览。女主人公尤珊珊开了家名叫“北辙南辕”的餐厅,就是为了方便谈生意,自然少不了迎来送往的桥段。无论是创作者还是观众,都不觉得剧中多次出现的酒桌聚会场景有什么不妥。酒桌上谈事,不很正常吗?酒桌上有个女孩调节氛围,不挺好的吗?
恰恰是对酒桌文化这种“和稀泥”的态度,对酒桌议事文化的习焉不察,让极端酒桌文化有了生存的土壤。该检讨的不仅仅是“极端”,还有酒桌文化本身。
酒桌上的权力
如今酒已经是一种很日常的饮料,并成为饮食文化的一部分。但酒诞生伊始,它是权贵阶层专属,并与祭祀、庆典等礼制密切相关,以维护封建正统思想。不同的朝代有各种形式的禁酒令,官方常常垄断了酒的生产、流通与消费。比如《秦律·田律》规定:“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啬夫、部佐谨禁御之,有不从令者有罪。”《资治通鉴》记载:“魏(北魏)设酒禁,酿、酤、饮者皆斩之。”
衍生而出的皇家饮酒礼仪,也是封建皇权的一种延伸,充分体现出君臣伦理。君臣之间等级森严,君王乾纲独断、言出法随,“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顺从”才是君臣伦理的主轴。饮酒亦然,君要臣喝,臣不得不喝;官大一级压死人,上级要求下级喝酒,下级不得不喝。中国古代就有了不少劝酒的典故。张飞逼迫不会喝酒的曹豹喝酒,曹豹拒绝,张飞把曹豹痛打一顿,导致后来曹豹引吕布袭取了徐州。孙权逼迫属下喝酒,虞翻装醉,被孙权发现后,差点把他砍了。西汉的朱虚侯刘章,在宴会中以军法行酒,有一人不堪其醉逃席,被刘章追回后直接斩首。
随着酒的普及,饮酒文化向民间渗透,酒桌上的等级秩序也随之蔓延。酒桌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父子、男女、长幼、尊卑等关系的缩影,饮酒礼仪是为了达到明贵贱、次人伦的目的。酒桌安排座次时,主陪、副主陪、主宾、二主宾等之间的分别;敬酒时举杯与碰杯时杯子的高度,第一杯酒怎么喝、谁先喝、喝多少、先向谁敬酒:都不可乱了方寸,否则可能就意味着对上位者的不敬。
《北辙南辕》截图,对座位安排有讲究
当酒桌成为体现上位者权威、向上位者表达忠心的场合,当愿意帮领导喝多少酒,能够喝下多少杯领导的劝酒,成为顺从与否最直观的标志,就导向了两种结果。一种是有的人急于讨好,不惜把自己灌醉,以一种近乎自虐的手法来表达忠心——“你看,我哪怕不行了,也要为了领导多喝酒”。比如《北辙南辕》里,尤珊珊参与的饭局上如果有大人物,抑或者她要向大人物赔个不是,尤珊珊一上座第一件事就是把一小壶白酒一饮而尽,敬意歉意都在这酒里,很快就主宾尽欢了。
尤珊珊迟到了,先来个“拎壶冲”
另一种情形是不喝的人遭遇权力的霸凌。不喝酒就是不给领导面子,就是不忠诚不听话,就要受到教训。此前某银行曾出现一个丑闻,某新进职员与同事在酒店聚餐时,因没喝“A角”敬的酒,遭到某领导的殴打辱骂。
值得注意的是,酒桌上的权力关系,不仅存在着传统的权力形式,也存在着福柯所谓的“微观权力”。传统权力表现的三个要点:权力被占有,通过镇压(压抑)实施,自上而下;微观权力则不然,它是具体的、细节的,是流动在人与人之间的“力”,是各种力的纠缠与推挡。学者田国秀解析道:与传统权力的专横暴力不同,微观权力的基本形式是规训,这是现代社会中一种极其隐藏、表现仁慈、效用明显的权力运作方式,它含而不露、无所不在。也即,哪怕酒桌上没有领导,但只要酒桌上有人存在相对的优势,就存在微观权力,就存在规训。因此,在酒桌上我们经常听到、也经常使用这样的说辞:“你不喝就是瞧不起我”“你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如同福柯所说:“权力以网络的形式运作在这个网上,个人不仅流动着,而且他们总是既处于服从的地位又同时运用权力。”我们既被他人规训,也规训着他人。
无论是出于对传统权力的服从,还是微观权力的规训,很多人明明厌倦酒精,在酒桌上却不得不喝、难以拒绝。
酒桌上的女性
在封建男权社会里,女性无法单独在社会上获取生存资源,比如女性不能经商、不能读书、不能考取功名,她们只能依附于男性而存在,女人就和房子、土地一样,是男人的私有财产。酒桌上亦充分体现了男尊女卑,男人谈事,女人得忙着负责做菜上菜,不允许插嘴,也不宜“抛头露面”,所以女性是不能上桌的。时至今日,女性不上桌仍然是某些地方的“习俗”。李银河在河北农村调查妇女地位问题时,讲到一个颇为滑稽的例子。村里有个女强人,以一己之力搞起了全村最大的工厂,可是“地毯厂是我开的,但有客人来,他陪着吃饭谈事,我做饭做菜,端茶倒水。他讲半天废话,我趁机说几句对工厂有用的话。他在厂子里的任务就是:吃喝、抽烟、休息。外人都知道他现在成了老板,我是他家不拿工资的保姆”。
古代酒桌上如果出现女性的身影,她们也是作为身份地位低下的“奴仆”或“艺伎”出现的,她们的身份是“不正经”的女人。比如宋朝文人得到重用,这是一个文人盛世,文人宴饮生活丰富,歌妓唱词以佐酒娱欢之场面极为普遍。《东京梦华录》里记载:“有下等妓女,不呼自来筵前歌唱,临时以些小钱物赠之而去,谓之札客,亦谓之打酒坐。”一些高等歌妓与文人关系交好,她们不仅唱词也劝酒。比如欧阳修词里写道“好妓好歌喉。不醉难休”,晏殊词里写道“萧娘劝我金危。殷懃更唱新词”。但无论何等身份的歌妓艺伎,都是作为男性的欲望对象而存在的,“脸儿美,鞵儿窄。玉纤嫩,酥胸白”,供男性狎昵挑弄,满足男性宾客的声色需求。自然地,她们社会地位低下,常常遭受屈辱和歧视;被男人玩弄后丢弃,是不少歌妓的共同命运。
《世说新语》里有更极端的例子。《汰侈》篇里记载:“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崇。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沉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说的是石崇喜欢劝酒逼酒,客人不喝,石崇就把劝酒的美人给杀了。担任大将军的王敦偏不信这个邪,就是一滴也不喝。石崇毫不犹豫地连续杀了三个美女,王敦不以为然,说你杀自家人,关我什么事。作为男权社会里弱者,女性在酒桌上地位之卑微凄惨可见一斑。
进入现代社会,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男女平等不断推进,女性成为生杀予夺的“物品”的现象已不存在了。但只要男权制仍在,酒桌上歧视女性、物化女性的风气就难以根除,时不时就死灰复燃。此次阿里风波中,受害女性的自述里谈到,她的领导刚到饭桌就对客户说道,“看我对你们多好,给你们‘送’了一个美女来”。女性成为讨好客户的“资源”,“酒色”都是为了让男性尽兴。
因此,《北辙南辕》里,大老板们谈生意,一定得有一个会喝酒的大美女作陪。金晨饰演的海归高知女戴小雨,因为漂亮且酒量大,就被一公司的老总相中了,常常拉着她去见客户。从头到尾戴小雨也没体现出什么不凡的能力来,仅仅因为她漂亮、能喝酒,在大老板的聚会上能够“锦上添花”,大老板始终对她青眼有加。他这样夸赞戴小雨:“你长得特别漂亮,但是呢,你自己又把这事儿当回事,这就和我身边的好多女的,完全不一样。”看着是在夸戴小雨,实际上还是以物化的眼光看待饭桌上的女孩——她们是男人谈生意的“调味剂”。
酒桌上需要美女作陪
此前某男性时尚杂志发表了一篇名为《一桌没有姑娘的饭局,还能叫吃饭吗》的文章,里头洋洋洒洒写道:“美食千种不及胸脯二斤,何况一个就不止二斤。一对硕乳在饭桌上荡漾,姑娘能开玩笑,接得住话,有人把天聊死了她也能海底捞月,勇于自嘲,说话滴水不漏,该喝酒喝酒,该聊天聊天,笑声恰到好处,同时又不过分熟练,言谈举止间,又有一些青涩与业余,就如同看上去没肉摸上去有肉,恰到好处,最难将息。”不知写的是心里话还是反讽,倒是一针见血指出了一些油腻中年男人在饭局上对美女的狎昵丑态。酒桌上的女人,常常沦为欲望的客体,男人们习以为常,还以此为乐。
酒桌上的议事
如果饮酒只是家人团聚或朋友间的小酌,那未尝不可。可当前的酒桌文化严重变味,一大根源是,我们的文化将酒桌当做议事最主要的场所之一,很多生意人的生意就是在酒桌上谈成的。
《北辙南辕》里,戴小雨上班第一天,老板跟她说:“很多的生意,我们都是在饭桌上完成的。”戴小雨回了一句:“合着我到您这来入职,就是为了吃饭呀。”老板回答道:“在饭局上什么时候应该升温,什么时候应该掌握节奏,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这需要非常高的情商。”你看,酒桌议事不仅是常态,还成“学问”了。在此次阿里风波中,受害者的自述里提到,当她向上级领导反映受侵害时,某领导的回应是:你觉得不喝酒,商户以后的业务能谈下来吗?现实生活中,身边一个在体制内工作的朋友也告诉我:他们跑项目、拉资金、要资源,大多数时候离不开酒桌。坊间由此有这样的调侃:“吃饭开道,喝酒提速”“喝酒也是生产力”“酒到位了,生意才到位”。
很多生意在饭桌上谈成
这是引人深思的地方:为什么人们普遍认为,酒桌上更能谈成事儿?
人们的社会生活经验也在验证这一点。无论是见领导还是见客户,我们都习惯在酒桌上,事情似乎就更容易谈成了。也正是酒桌议事文化的流行,才让酒桌上的权力规训、等级秩序、对女性的物化,有了如此广泛的生存空间;一些极端的畸形的酒桌文化现象,大多也是在议事的酒桌上发生的。
说到底,议事双方,要达成的是契约。人们通过博弈和权衡制定通行的协议关系来分享与分配资源,契约就是利益分配的协定。契约的潜台词是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并能够给双方带来稳定的预期。这种稳定的预测,可以减少我们内心中的不确定性,极大激发我们的创造力和能动性,它也是人们幸福感的重要来源。哪怕是在陌生人社会里,契约也能让我们对陌生人产生信任,对彼此之间的关系产生信任。
酒桌议事也许也谈契约,但它的根本特点是:契约双方不是陌生人的关系,而必须首先在酒桌上建立亲密的关系,契约才得以可能。为什么我们很难跟陌生人议事?这还得从中国式人情说起。
传统中国就是乡土中国。费孝通在《乡土中国》对论述道:在农业聚落、乡村形成之后,由于人口缺乏流动性,农村生活具有很强的“熟悉性”下,乡土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交流并不是基于“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规范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另一方面,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差序格局。重叠交错的人际网络是以个人为中心,以血缘或地缘关系为原则而延展出的同心圆体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并由此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也就是说,乡土社会强调的不是人与人之间清晰的契约关系/权利义务关系,而是长期共同生活约定俗成的“礼”,以及以血缘和地缘为核心的“人情”,所以乡土社会就是一个人情社会,契约精神、法律意识无从谈起。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剧,乡土社会面临崩塌,与农村的熟人社会不同,城市是一个陌生人社会。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仍没有实现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观念的转变远远滞后于经济的进步。进入陌生人社会,血缘和地缘的因素在淡化,但“拟血缘化”现象却日益突出。比如很多男性会用“这是我兄弟”来形容关系亲密的朋友。除了关系亲昵外,“兄弟”的称呼也是一种“拟血缘化”,意味着我们将朋友纳入乡土社会的人情体系里:叫一声兄弟,多了一份人情,多了一份人情,就多了一层关系,多了一层关系,在利益的分配时我们就多了相互之间的照应。这就是俗语所说的,“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
酒桌是男性认识新“兄弟”最方便快捷的途径。在酒精的作用下,人们更容易推心置腹、说出“掏心窝的话”,更容易露出丑态、放下伪装,这也就成了更“真诚”的体现。伴随着一声“老哥”“老弟”“老乡”,人情关系就这样建立起来,感情一下子变得亲近,事儿就更容易谈成。因此,酒桌议事风气的盛行,本质上说明的是国人契约意识、规则精神仍然相当欠缺,非得酒桌上的“潜规则”走一遭,我们才会放下戒心,对合作对象产生信任。
当然还有这样一种情况,即人们苦酒桌议事久矣。只不过当酒桌上的确更容易办成事时,在利益的驱动下,人们也倾向于选择酒桌议事。劣币驱逐良币,以至于离开了酒桌,有些人都不知道怎么议事了。而只要酒桌上有身份地位上的高低、只要酒桌上我们对他人“有所求”,便有人会主动或被迫接受酒桌文化的种种潜规则,比如讨好上位者、比如物化女性。
对畸形极端的酒桌文化的反思和批判当然是必要的。可如果缺乏对酒桌议事文化的深刻检讨,那么极端畸形的行为仍然可能再发生。虽然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等级森严的权力结构,但改变“不喝酒谈不成事”的坏风气,还是可以从你我做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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