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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何时休?施暴者的心理探析
原创 李颖Faith 上海武志红儿少心理
校园暴力有多可怕?即便不是拳脚相加,仅仅是言语上的侮辱、诽谤、造谣,会对当事人造成怎样的伤害?又一名受害人给出了答案。
浙江温岭的王女士从高一开始就受到校园欺凌,学习成绩直线下滑,生活学习受到严重影响,以至于患上抑郁症,数次试图自杀。高中毕业后,欺凌从网上到网下持续了近十年。忍无可忍的她,起诉了一个带头诽谤者。4月12日,温岭法院以诽谤罪一审判决被告蒋某三个月拘役。
跟以往校园霸凌案不同的是,这次的言语暴力甚至从课堂延伸至校外,时间跨度有十年之久。王女士这些同学、校友所为何事,为什么会对诋毁一个女孩长期保持如此高涨的热情,纷飞的唾沫星背后,是不是还有着更为隐秘的情由?
新精神分析学派代表人物埃里克森(Erik H. Erikson)提出同一性危机论。青少年时期正处于心理社会发展的第五阶段(“同一性”对“角色混乱”阶段)。在这一阶段,如果青少年不能获得心理上的同一感将会产生角色混乱,诱发各种不良行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去个体化效应是指当个人的身份不能被识别(处于群体之中)时,个人的同一性意识、自我控制水平和自我评价水平都会下降,对自我的规范限制就会放松,此时更容易做出平时不敢做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个体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个体单独存在的时候一般不会轻易表现出失态行为或严重暴力行为。在上文提及的十年欺凌中,百度贴吧应该说是助纣为虐,有了网络这层外壳,施暴群体的成员往往迷失在群体之中,可以肆意地捏造谣言对受害者进行污蔑。
导致上述现象产生的因素主要有两个:
一是身体匿名性。施暴者隐匿在群体中,往往觉得自己是不会被发现的,自我观察和评价的意识都会降低,通常对内疚、羞愧、恐惧的自我控制力减弱,从而导致施暴行为的产生。心理学家津巴多(Philip George Zimbardo)通过电击实验发现,身穿白色衣服和帽兜的被试(使人感到隐匿)比身份公开的被试给他人实施电击的时间长一倍。
二是责任分散。由于有其他施暴成员的存在,施暴个体为后果承担的责任也会相应减小,产生法不责众的错觉,降低了对行为的责任感。心理学家马西斯(Eugene W. Mathes)和卡恩(Arnold Kahn)等人发现,被试在个体条件下比在群体条件下更能感到自己的责任感,对自己的行为更负责,其行为和态度也表现出较少的极端性。
攻击是一种人的本能,但大多数个体在社会化的过程中,这种原始的力量逐渐被理性抑制,或者以积极健康的方式得以释放,比如运动、艺术或工作。但攻击在其释放的过程中,会使攻击者得到快感,如果不被阻拦,这种攻击的行为则会被快感强化。因此,校园欺凌被界定为“长时间并重复地” 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这也意味着校园欺凌是攻击者被攻击行为强化的一个结果。
很多校园欺凌的恶性案件都不是突然的、偶发的,而是作恶者一次次试探受害者及学校老师家长的底线、却一次次被轻轻放过后,才肆无忌惮地、心安理得地做出了震惊媒体的恶性案件。
每个令网友震惊不已的校园恶性案件,往往都是以所谓的玩笑、恶作剧、捉弄为前奏,不断升级的冷暴力、辱骂、殴打为高潮,等事情发酵升级到可以震惊网络的时候,往往已经到了结尾。
因此,为了避免强化攻击行为,被欺凌者要在第一次遭遇欺凌时就应反抗。当然,这里的反抗不是直接的对抗,而是求助于家长、老师、其他同学,使施暴者的行为曝光,并受到一定的惩罚。有效的求助,取决于学校、家庭、社会等是否存在相关的完善的应对体系。
前文提到的王女士也为校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新的反抗思路,那就是收集证据,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的“复仇”不仅能给施暴者应有的教训,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抚慰受害者的心里伤痛。只有对校园暴力不姑息,不纵容,才能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健康的校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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