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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老人出院申报大病医疗救助,民政局告知其已去世
近日,安徽宿州市埇桥区褚兰镇村民黄秀芹反映,自己的父亲黄成功老人11月初因病住院,办理出院时,黄秀芹去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却被民政局工作人员告知父亲“已去世”,原本享受的低保也注销了。黄秀芹到民政部门讨要说法,得到的答复是“搞错了”。
老人活着“被死亡”
今年86岁的黄成功老人家住宿州市埇桥区褚兰镇桂山村,今年11月3日上午,老人突然晕倒在地。
“父亲突然晕倒后,俺就立马找车将他送到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黄成功的女儿黄秀芹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父亲被送到医院后,医生说病情很严重需要住院治疗。
“俺家人都吓得不轻,办理住院治疗手续后,一直住了四五天但也没见啥好转,因为年龄太大了,治疗很困难。”黄秀芹说,看到父亲的病情并没有明显好转,11月8日下午,全家人商量后,便给老人办理了出院手续,并到新农合报销费用。
“报销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如果老人是享受低保的,大病救助报销的比例会高一点,紧接着俺就去找了。”黄秀芹说,因为父亲是享受低保的,就按照人家告诉她的流程去办理了。
在医院的民政救助窗口办理大病医疗救助时,工作人员的回答却让黄秀芹无法接受:“这位老人的低保已经被取消了,原因是老人已经死亡。”
父亲明明还活着,为什么被以身亡的理由取消了低保?这让黄秀芹感觉不可思议。
民政所称操作不当
为了弄清事情原委,记者采访了当地公安和民政部门。
记者昨天下午从宿州市埇桥区褚兰派出所了解到,黄成功老人并未死亡,户口也没有注销。既然在公安部门登记正常,是谁去民政部门以老人死亡名义注销其低保的呢?
“我们去民政所之前,先打了个电话,对方说是村里去了几个人讲了些什么,之后就把爷爷的低保取消了。”老人的孙子黄创告诉记者,他们到民政所后,民政所一位领导又改口说是工作人员操作不熟悉,录入错了。
记者随后也采访了宿州市埇桥区褚兰镇民政事务所。“是我们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这样的情况,他们来找过了,已经改过来了。”褚兰镇民政所薛所长说。而对于黄家人说是有村里人去民政所“讲了些什么”才导致黄成功低保被取消,薛所长予以否认。
部分信息仍未更正
记者昨天还来到了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人员首先在新农合管理系统上查询,黄成功老人的资料显示他属低保人口。然而,工作人员又在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医疗补助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时发现“查无此人”。查看褚兰镇低保花名册,能发现9月份还有老人的信息,10月份起老人的名字却出现在“被取消名单”上,备注是死亡。到记者发稿前为止,这一信息仍未更正。
黄成功老人的大病医疗救助金能否正常领取?埇桥区民政局低保股工作人员回应称:“家人到当地民政所填写申请表,报到埇桥区民政局,就可以领取救助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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