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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额度刷走480万,全国最大信用卡预授权套现案宣判
浙江温州苍南县一个犯罪团伙,利用信用卡预授权时间差,竟从一张1万元额度的信用卡非法套现480万元。近日,这起全国最大额信用卡预授权套现案在苍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分别判处该犯罪团伙5名成员4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6日从苍南法院获悉,这起信用卡套现案有清晰的“产业链”,熟知信用卡管理漏洞的孙某(另案处理)是这五人团伙的上家,傅某承担“中介”作用,梅某是傅某的下线。2014年9月,梅某为获取介绍费,将急需用钱的苍南籍男子虞某介绍给傅某等人。傅某告知虞某,套现后,孙某等上线将抽取75%作为“手续费”,虞某应承。
2014年9月19日,虞某将其名下的信用额度为1万元的银行信用卡交给孙某。当晚,孙某将30万元存入该信用卡以提高消费额度,然后迅速利用有预授权消费功能的“邯广物流配货中心”POS机,通过恶意预授权消费、撤销预授权、消费、网银转账、撤销操作等步骤,利用银联与银行部门的时间差系统漏洞,套取银行在银联的清算资金。事后,虞某分得105万元,傅某分到25万余元,梅某分得3万元,而孙某拿到300多万元。
办案人员分析,各银行和银联之间的对接有时间差,犯罪人员正是利用了这点。比如,本案中刷卡的POS机是甲银行的,信用卡是乙银行的。每天凌晨,正是银联和银行的清算时间,各银行和银联的信息无法同步到达。银行卡在POS机上被刷卡后,银联无法很快反馈到银行。
法院审理认为,虞某、傅某等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银行信用卡系统预授权交易结算规则的漏洞,以虚假交易的方式套取银行资金,数额特别巨大,他们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虞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傅某、梅某等四人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故法院一审判决:虞某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15万元;傅某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8万元;梅某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4万元;负责接应的陈某、邬某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6万元。同时,法院责令虞某、傅某等人共同退赔违法所得472万余元,返还被害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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