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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吸毒调查:故意尿裤子躲尿检,宾馆吸毒不避群众
党政干部本应在党纪国法上严格自律,带头拒绝黄赌毒。然而,近年来,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竟沦为“瘾君子”,热衷于搞“毒友圈”,堂而皇之开“毒趴”,并以毒为媒进行权钱、权色交易。半月谈记者在湖南等地调查发现,干部涉毒呈现吸食新型毒品多、毒友圈固定、与社会人员串联吸毒等特点,带坏了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对此应高度警惕,设立“高压线”。
今年以来,湖南衡阳县严肃查处了61名涉毒干部,郴州、邵阳、岳阳等地也大力查处了一批涉毒干部。当地群众在对干部吸毒现象深恶痛绝的同时,对相关部门的雷霆打击拍手称快。
据衡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介绍,查处的61名党员包括县政府办、交通运输管理局、农业局、国土局、住建局、建工局、水利局、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单位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其中,仅县交通局查出的涉毒干部就达8人,包括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华某某,副局长赵某某,驻车站运输管理办公室主任凌某等,可谓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毒毒一窝。
衡阳县纪委书记王书龙介绍,今年1月,衡阳县纪委、公安机关出台了《衡阳县关于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吸毒行为的处理办法》,查处的61个吸毒党员干部中,已处理49个,还有12个正在处理中,这在干部中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目前,衡阳县纪委、公安局对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公职人员,确定为重点管控对象,要求其每月定期到定点检测室进行尿检。“一位干部曾故意尿裤子躲避尿检,并且态度恶劣,后来经我们耐心说服才同意尿检,结果呈阳性。”衡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队长肖明说,对拒不执行尿样检测者,公安机关将会同重点管控对象所属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半月谈记者从多地警方了解到,目前,公职人员中吸食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人减少,沾染冰毒、麻古、K粉、“奶茶”、“咖啡”、“丧尸水”等新型毒品的人员增多。涉毒干部一般都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却对新型毒品认识“另类”,以为新型毒品不上瘾,不必警惕。
“好奇、追求刺激、觉得时髦,看到那些明星、有钱人吸毒,我就禁不住诱惑,染上了冰毒和麻古。”一位涉毒干部交待。
更令人瞠目的是,一些干部堂而皇之地公开吸毒,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衡阳县一名群众向记者透露:“我曾六七次在宾馆里看到几个当官的吸毒,他们说打牌没精神了,要吸几口提神。”
干部吸毒圈呈现三大特征
在湖南、云南、山西、四川等地浮现的少数公职人员吸毒案例中,半月谈记者发现,“毒吏”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以及和社会人员之间已形成了“毒友圈”,并呈现出如下特征:
一是吸毒链条“一条龙”,相互介绍扩大圈子。一位禁毒民警告诉记者:“少数干部形成固定的毒友圈,有人提供毒品和吸毒场所。吸食新型毒品给人带来的变化从短期看不出,这是一些干部吸食新型毒品的原因。”
记者翻阅多名吸毒干部的案卷、笔录发现,在涉毒干部中,已形成买卖毒品、共享毒品、吸食毒品“一条龙”的链条。一些干部相互介绍发展成为“毒友”。中部某县一公职人员因多次吸毒被“双开”,他在接受调查时称,第一次吸食麻古是在2011年,当时信用社的一个朋友叫他去宾馆,“他们叫我吸,我就吸了两口”。从此,他就进入了“毒友圈”,并多次从另一位公职人员手中购买毒品。
二是自制吸毒工具,下级给上级提供毒品。2014年10月12日晚上,某县一位副局长在宾馆打牌,他打电话给该局职工邱某某,要买“一甲货”(1克冰毒加1粒麻古)。邱某某便在县城一男子手中花120元买货,又到一个商店买了几根吸管。随后,这些毒品又提供给在隔壁房间的该局另一名班子成员吸食。
在纪检机关提供的案卷中,邱某某这样交代:“12日晚上,我路过宾馆207房间时,看到一个局领导和两位同事也在房间,我们打了招呼。我把一个矿泉水瓶和几根吸管做成了制毒工具,拿出冰毒和麻古,用打火机捣成粉末混在一起。这时一个同事到房间来,从身上掏出几张锡纸,把搅好的粉末分别包在6张锡纸里做成条状,用打火机放在锡纸底上点火加热,然后拿一条做好的吸。第二天,这个同事打电话给我,叫我到宾馆把昨晚做好的毒品吸完。”
三是部分干部与“江湖人士”串联吸毒。办案民警披露,一些商人和社会人员与党政干部“搭上桥”后,会邀其一起吸毒。这种“毒趴”一般在宾馆、家中、出租屋。与之相伴的,是私下进行红包授受和利益输送。某些“毒趴”还会叫来风尘女子“助兴”,形成黄赌毒“一条龙”。中部某县一个从事运营车辆生意的商人刘某就曾多次邀请与其有利益关系的职能部门相关干部到家里吸毒。
治“毒吏”处罚偏软,应“一票否决”“一案双查”
半月谈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不少涉毒党员干部在购买、吸食毒品时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存在较强的侥幸心理。警方介绍,涉毒干部需要毒品时,打电话给毒贩子,马上就能送货上门。一颗麻古30元到40元,一克冰毒50多元,好几个人一起吸价格也不贵,很多人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目前,对于大部分被查处的吸毒干部,以降级、警告为主,处罚力度不够,对干部的震慑力不足。”一位办案人员说。
记者发现,在湖南查处的涉毒干部中,有被强制戒毒两年的,有被行政拘留5日或10日的,但一些干部写完保证书后又复吸,被行政拘留后又反复,并且拉帮结派搞“毒友圈”。
法律专家表示,对一些吸毒官员处理轻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过争议。从目前严峻的现实看,对吸毒官员有必要实行“一票否决”,只要查出有吸毒行为,就直接从党员队伍和党政机关中清除出去。
衡阳县公安局局长唐宏晖表示,衡阳县痛下决心治理公职人员吸毒问题,查处力度大,禁毒效果将会在今后显现。但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打击涉毒干部的行动需要社会舆论的支持。不能因为查处的涉毒干部多,地方形象就受到质疑,这会影响基层打击涉毒干部的积极性。
从主观上看,干部吸毒多因信仰缺失,精神空虚,人生观、价值观等偏离了正常轨道;从客观上看,目前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难点、盲点、漏点。专家建议,要扎牢制度篱笆,把“红灯”亮在干部触碰毒品之前。
有专家建议,对干部吸毒应实行“一案双查”,即凡是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党员干部吸毒问题不闻不问、失察失职、纵容包庇、压案不查,或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线索不处理等,一经查实,在查处案件直接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责任。对于单位部门内干部吸毒屡禁不止,或多人群吸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从重追究单位党委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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