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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我曾亲见多位演员聚众吸大麻
北京警方13日通报,46岁的北京籍歌手尹相杰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再次被查获。自2014年3月至今,短短一年多的时间,李代沫、张元、宁财神、张耀扬、张默、柯震东、房祖名、王学兵等娱乐圈的“瘾君子”纷纷被媒体曝光、被警方抓获,有的已经是“二进宫”。他们不断挑战公众的道德底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此,文艺界“大咖”怎么看?张艺谋、姜昆、葛优、陈道明等十余位知名文艺工作者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道出他们的心声。
张艺谋(电影导演):
我曾亲见多位演员在拍摄间隙蹲墙角聚众吸大麻。艺人涉“黄赌毒”,特别特别糟糕。圈子里风气不正,很多人劝我尝尝摇头丸,还苦口婆心对我讲“这是灵感来源”……
涉毒演员中,大部分是在朋友以“好玩”“有意思”的劝说中被拉下水的。当前,一些年轻演员成名太容易,自我膨胀、利令智昏、寻求刺激,再加上他们大多是自由职业者、是个体户,所签约的文化公司只重视经济利益,对他们的思想状态、业务学习漠不关心,最后只能身陷囹圄,令人痛心。我非常赞成有关部门对娱乐圈的“黄赌毒”问题严查严打。
姜昆(相声演员):
我曾经特别喜欢尹相杰,还想邀请他做公益演出。听到他涉毒被抓,我大吃一惊,令人痛心。作为文艺工作者,应该知道什么叫公众人物,你的一半已经不属于自己,而属于这个社会,要对社会负责。
颜丙燕(影视演员):
一部电影因某个人的“黄赌毒”而被禁演,损失的是所有人的劳动和心血,的确可惜。但为何我们反应会如此激烈?因为砍掉身上的毒瘤当然疼,只有疼了,才长记性!
有人问:“是不是过于严厉?”要我看,一点儿都不严。我们的收入比普通百姓高,得到了这么多关注,理应回馈社会、承担更多向社会宣扬正能量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演员借吸毒减压”的解释,我并不认同。现代社会高速发展,每个人压力都很大,都去吸毒行吗?今后投资方雇佣演职人员时肯定会考虑他们的艺德问题,并写入合约,这才是一种进步。
冯巩(相声演员):
从艺者,没有天赋干不了,没有勤奋干不成,没有文化干不大,没有人格干不长。所谓人格,就是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结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白百何(影视演员):
我觉得,公众人物应该有社会责任感,更应注意自己的形象。
葛优(影视演员):
在崇德尚艺方面,父亲(葛存壮)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平时爱好挺多:游泳、打高尔夫、喝口小酒……什么都有点,又不执着。但有一点我肯定——不吸毒。演员,在荧屏里演的是人,在生活中没有理由不像人。
刘全利、刘全和(杂技演员):
现在一些演员挣钱太容易了,但文化水平太低,要么男女生活不检点,要么吸大麻。个别艺人竟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太可怕了!
冯远征(话剧演员):
在好莱坞发展,演员要定期接受尿检、血检,一旦出现涉毒等问题,你连幕后都干不了,必须离开这个行业。
我们的很多年轻艺人成名太早太快,面对外界的诱惑,难以把控。播出平台,不能只看演员的名气、不能只盯收视率,要关注演员的艺德和人品。同时,文艺界要出台强有力的规范和举措,让这个行业和行业中的人健康发展。封杀“劣迹艺人”,我非常支持,希望再严厉一些。
王洛勇(歌剧演员):
我曾在剧组遇到“演员白天拍戏、晚上外出嫖娼或聚众赌博”的情形,赌资动辄几十万元,必须让他赢,次日才肯接着拍。
我也曾见过一些演员躲在角落里吸大麻的情况。因为基本功太差,他们想用身外之物帮自己快速进入角色,最后竟对着镜头睡着了……
佟大为(影视演员):
“黄赌毒”都是违法行为。作为公民,守法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看到一些同行做了这样的事,我感到很失望。
每个演员都有固定的“粉丝群体”,演员的一言一行会受到他们的关注或模仿,所以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艺德的养成。这不仅为了我们自己,更为了喜欢我们的人。
赵汝蘅(舞蹈演员):
有些艺人一夜暴富,在得到物质的极大满足后,精神空虚了,去追求刺激,这个刺激来源于他兜里的钱,没钱怎么赌、怎么毒、怎么嫖?
当前的一些商演市场,一个歌星一首歌就要40万元。久而久之,个别艺人沉溺于金钱和名利,当然没了艺术追求。所以,我觉得人还是苦一点好。
秦海璐(影视演员):
明星涉“黄赌毒”与身份无关,而是个人的堕落。因为明星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时,会产生极大的不良示范效应。主管部门严控“劣迹”艺人之举非常正确,我手动点赞。
侯勇(影视演员):
永远记住,底线是不能碰的。我饰演过缉毒警,曾去戒毒所体验生活。毒品碰不得,一朝吸毒,终身为奴!
陈道明(影视演员):
现代人谁没压力?难道只有你有压力?你压力有老百姓大吗?演员,比普通老百姓挣得多、社会关注度高,要非说有压力,也是在名利场想出名、想风光的压力。用压力解释吸毒,纯属借口。我们从艺者要永远记住,无论文化水平高低,首先要有基本教养,吸毒,就是没教养。
张会军(北京电影学院院长):
片约不断、疲于奔命:白天见面会、发布会、首映礼、广告代言、剧组拍戏,晚上逛夜店、醉酒吧甚至吸毒品,从不读书看报,也没系统学习,再不跟外人接触,把自己慢慢封闭起来,变得孤陋寡闻……这是很多年轻影视演员真实的生活写照。创造机会切实提升青年文艺工作者的知识储备、个人修养和社会责任感迫在眉睫。
文艺工作者的生活作品比荧屏作品更需要责任担当。众目睽睽下的艺人有义务塑造好自己的“生活作品”,做到“表里如一”,避免受众产生“上当受骗”的感觉。无论你名气有多大,也必须遵纪守法。倘若以为是名人、明星,便可明目张胆地挟众人之势冲撞道德和法律的红线,那么到头来只会落得灰头土脸,甚至身败名裂。
作为公众人物,文艺工作者究竟该追名逐利还是崇德尚艺?答案不言自明。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倘若失去了“生活作品”的责任担当,明星可能会成为“另类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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