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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府决心少造住宅,5年后新开工住宅比例降至67%
11月1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规模,统筹优化房地产空间布局,积极调整房地产产品结构,科学安排房地产建设时序,促进房地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
海南省具有先天的旅游资源优势,提出“将旅游产业和房地产相结合,转型发展”也并非首次。
早在2010年,国务院就曾发布《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海南引导和发展与旅游业相适应的房地产业,发展富有海南特色、高品质的星级宾馆、度假村等房地产项目,稳步发展满足避寒、疗养等不同需求的度假居住型房地产等。
此次出台的《意见》再次提出,在适度发展公租房和普通商品住宅等长居型居住地产,满足本岛常住居民住房需求的基础上,鼓励发展分时度假(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宾馆、酒店、写字楼、商业营业用房等以旅游度假或商业经营为目的的经营性房地产,实现与旅游、文体、健康、医疗、卫生等产业相融合,从单一产品向多元化产品转变。
海南的房地产市场长期依赖外地人,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为了将岛内的商品房推销出去,海口市政府还曾发文鼓励岛外中介机构积极卖房。
海口市人民政府在2014年8月出台的《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中指出,建立房地产销售奖励机制,对岛外中介机构每销售1套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上的商品房,奖励1000元,每销售1套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奖励500元;同时奖励本市2014年销售量(网签数据)前10名的房地产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虽然今年以来,利好房地产的政策频频出台,但海南省当地的楼市依旧面临着较大的库存压力。
根据海南省统计局最新披露的数据,截至今年7月底,海南省商品房待售面积接近1200万平方米,增长31.8%。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末,全省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占商品房新开工面积的比例不高于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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