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大中城市明年起推广身份证异地换证补证挂失,后年全国推行

新华网
2015-11-12 17:49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字号

日前,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CFP 资料图

中国居民身份证将实现异地换证、补证、挂失,公安部给出明确时间表。

公民身份证丢失被盗急需登机乘车住店,应及时为其开具临时证明

新华网11月12日消息,经中央深改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安部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意见指出,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是一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要考虑各地人口集聚和服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分步实施;要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严把身份证核验关,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意见明确,对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人员,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身份,及时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两种情形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意见明确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

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十试点省市完成系统升级,正抓紧制定试点方案

公安部确定实施“三项制度”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总的考虑是分“三步走”:

从今年7月开始到明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开展异地受理。

2017年7月,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三项制度”。

目前,10个试点省市已完成系统升级,正按照公安部要求,抓紧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试点方案。

公关机关要设立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窗口

意见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要设立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窗口,接收、发还群众捡拾到的丢失居民身份证,建立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

意见强调,公安机关需要严防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问题发生,不依法履行核查义务致使公民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应当依规追责;发现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流动人口增多,换领补领身份证耗时耗力

公安部官员解释了意见出台的原因。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日前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多,长期外出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回户籍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不仅耗时耗力,也带来诸多不便。

此外,黄明指出,居民身份证挂失缺乏渠道,丢失、被盗的居民身份证容易被他人冒用。因此,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而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减负。二是提效。三是安全。

链接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解析

11月12日,公安部就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进行了详解,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