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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纪委网站
2015-11-11 17:18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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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5年11月11日,上海市纪委网站发布《中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以下是通报全文:

中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视组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5月29日对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了巡视,并于2015年6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巡视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动员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制订了整改工作方案。本轮整改共梳理存在问题27项,制定整改措施37项,已完成整改措施21项,其余整改措施正在实施过程中。

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始终抓好四个注重。一是注重提高认识。局党组和局系统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上来。二是注重责任落实。加强两个责任落实,从“一把手”开始,认真研究突出问题整改。三是注重严肃整改。深刻认识有关问题的危害性、严重性,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坚持举一反三,着力抓好源头治理。四是注重推进发展。把整改工作和服务大局相结合,坚持“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目标导向,全力推进绿化市容行业各项工作。

二、整改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针对个别干部涉嫌以权谋私问题。强化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部分问题线索已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11名相关人员视情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岗位调整、诫勉谈话、书面检查等处理,其余线索正在调查核实中。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问题清理。先后举办 “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学习会、“三严三实”骨干培训班,梳理问题清单,听取基层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化认识,落实整改。结合落实“两个责任”强化问责管理。落实《关于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四书三查两报告”制度,加强主体责任流程化管理。今年共签订37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政班子成员制订9个主体责任项目,局直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共制订108个主体责任项目。成立直属单位党委和纪委,加强责任体系落实。

2.针对下属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一是严肃查处相关问题,退回相关款项,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二是针对下属单位通过所属企业出租房产获取收益用于企业开支问题,目前对外出租的房屋场地已全部按规定签订协议,租金入账。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纠正对“小金库”的狭义认识,杜绝再次发生同类情况和问题。

3.针对基建项目、资产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及时纠正下属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实施统一管理。对零星维修项目也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制定《零星维修项目操作程序》。落实工程项目邀标招标过程监管。明确城维项目全部实行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投标等工作模式。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内控制度,对项目建设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二是收回部分产业不再出租。对转制企业收取场地出租费,安装独立水电表,加强水电煤费用管理。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全面启动资产清查工作。三是有序落实6家直属公园“一园一策”改革方案,加快绿化行业养护作业市场化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制定《上海市规范公共绿地和行道树养护作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示范文本》,发布新版《上海市绿地养护概算定额》。

4.针对个别单位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问题。加强专项治理,将“严明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项目,由书记亲自牵头抓,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结合审计案例解读财经纪律要求,把问题查摆整改贯穿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常用财务法规制度汇编》,强化财经制度普及教育。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以业务考察名义公费旅游问题。已查处违规行为,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及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涉案人员已作出书面检查和退赔相关费用。通报违规公款旅游案件,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建立《进一步规范国内业务差旅和公务接待工作意见》制度,严格落实相关费用标准。

2.关于违规发放交通卡问题。对所属单位违规发放交通卡问题,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在局系统通报批评。

3.关于违规超标准使用公车问题。对违规超标准使用公车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相关车辆已归还原公司。建立《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工作意见》制度,加强出车管理,落实出车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经费。要求各单位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对车辆使用、停放进行严格管理,确定车辆维修单位,同时全面停止出租车费、误餐费报销,巡查加班费纳入绩效工资总额。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针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上紧下松”的现象,高标准、严要求不够的问题

一是出台《关于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三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四书三查两报告”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一诺三述三评”工作机制。推进“两个责任”向下延伸、全面覆盖。成立局直属单位党委和直属单位纪委。二是出台完善规范基层纪检组织机构方案,凡有党委单位必同时设立纪委,凡有总支或支部单位必明确纪检委员,配齐基层纪检工作负责人。三是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局“三重一大”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已在立项过程中。着手举办“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知识竞赛,积极开展党纪党规宣传教育活动。四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制度,对个别尚未专题部署的单位在系统内通报批评。把巡视问题整改纳入主体责任项目,开展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

2.针对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抓紧办理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目前已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7人。新增6项纪检监察制度,制定《市纪委驻市绿化市容局纪检组信访工作管理规定》。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议、问题线索分析会议。汇编并下发《上海市绿化市容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开展法纪教育,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和警示效果。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

1.针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对照检查,按照要求补全手续和材料,认真履行任职规范,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行使职责,加强监督审核和材料复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确保每一步操作流程,每一个审核环节,都有据可查,符合要求。二是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学习与落实,全面梳理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状况,制定健全组织建设工作方案。落实党委会相关制度,明确出席范围、决策程序等要求。组织汇编组织人事工作手册,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

2.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干部超配问题已有初步调整方案,争取一年内解决。部分单位超职数配备的非领导干部,已纳入班子职数范围,下一步将逐步消化。二是根据三定方案,规范干部职务名称和职数配备,调整相关职务。三是全面梳理局系统干部队伍状况,重点分析超职数配备干部班子状况,并根据局《关于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持续抓好直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3.针对干部选拔基础材料不规范,有的单位人事选拔缺少相关材料问题

已完成补办干部任免表、干部提任记实材料等。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台帐管理水平,将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考核制度,继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达标工作,考核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同时延伸抽查局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坚持防止不严格执行制度或执行制度变通、走样的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一个阶段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市绿化市容局将坚持回头看和向前走相结合,切实巩固整改成果,继续强化措施落实。

一是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30条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整改工作基础上,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大力增强防腐拒变能力。着重整治“四风”问题,弘扬行业基本价值理念,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勤政建设紧密结合,围绕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坚守政治纪律,不断开拓创新,加快破解行业发展的难题瓶颈,切实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懒政行为,确保“十二五”期间森林覆盖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等重要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是坚持把整改工作与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理论学习和自我提高,特别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突出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机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基层党建,探索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构建高素质的绿化市容干部队伍。通过整改问题,强化常态长效管理,进一步推动绿化市容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水平有新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有新加强、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各项事业有新发展,为上海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63166666、52567788

电子邮箱:lhsrxf@lhsr.sh.gov.cn

来信请寄: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68号

邮政编码:2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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