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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官员:再婚家庭全面“二孩”具体政策授权地方制定
澎湃新闻记者刁凡超 实习生 朱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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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对再婚夫妇生育问题将有明确规定,“国家总体上会有原则要求,因为各地情况比较复杂,最终要授权地方具体制定”。
张春生是在参加全面两孩政策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时,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透露上述信息。
自2013年11月“单独二孩”政策提出以来,全国各地对国家卫计委419号文件“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执行不尽相同。
澎湃新闻曾报道,不少初婚独生女与已育有子女的男子结婚后,不被允许生育,尤以北京、天津、广西、湖北等地限制较大。
张春生介绍,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各地将修改再生育相关政策、条例,以适应特殊情况家庭的生育问题。
“过去是授权地方根据当地情况,对再婚等特殊家庭生育做具体规定;未来比如涉及到再婚,再婚之前有孩子的家庭,也都会在地方具体的政策上予以考虑。”张春生说。
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公报中提出,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意味着已实施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将进行重大调整,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发布会上透露,调查数据显示,多数群众希望生育两个孩子,20-44岁已婚人群平均理想子女数是1.93个,农村是2.1个左右,城镇是1.8个左右。还有80%的人希望有儿有女。
王培安介绍,据预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2050年可增加约3000万劳动力,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与不调整政策相比,降低2个百分点,将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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