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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品牌店试衣间上方竟有摄像头?警方介入!专家解析侵犯哪些权益
原创 关注热点的 上海法治报
平时逛街买买买
总是免不了去试衣间
试穿一下看看是否合身
但假如试衣间多了“双眼”盯着你
你会怎么样?
想起来是不是瘆得慌?
近日广东深圳的一位女士就经历了
这样一件让人细思极恐的事情。
据张小姐(化名)介绍,7月31日,她来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茂业百货四楼的歌莉娅服装店内买衣服。在试衣间内试穿结束后,她抬头发现试衣间斜上方有两处摄像头,“因为它是360度转的,我不知道它对着哪里,看起来就是个黑黑的球”。
张小姐表示,她随后向店长提出查看视频录像,“看到我大概在(试衣间)的那段时间,那个摄像头刚好没对着(试衣间)”,而另一个摄像头店长则解释因内存卡存在问题,所以“有拍摄功能、但是没有存录功能”。
涉事店铺位于茂业百货四楼
8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店内进行探访。该门店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店内共有4个试衣间,当事人所提及的是最靠近店门口的试衣间。
记者走进发现,该试衣间上方没有遮挡物,在试衣间内抬头能看到楼层天花板上有钉子被拆除的痕迹,疑为此前摄像头安装的位置。
记者在现场看到天花板上钉子拆除的痕迹,疑似为安装摄像头位置
歌莉娅店内的一位苏姓负责人表示,此前确有客人投诉试衣间上方装有摄像头一事,目前正在处理中,此前警方也已来到现场调查取证。
8月3日下午,歌莉娅品牌部门工作人员刘女士联系记者表示,此事发生后他们已经在与客户沟通并进行整改。对于试衣间不封顶以及与摄像头的位置安排问题,刘女士表示现在“不方便说得那么细”,不封顶“主要是有一些消防的问题”,目前已经设计图纸、报备文件以及过去的录像资料提供给警方进行调查。
此外,记者从南山警方了解到,针对此事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试衣间上方出现摄像头
难免让人不寒而栗
涉及隐私的私人区域
却存在被监控拍摄的风险,
这其中涉及了哪些问题?
侵犯了当事人的哪些权益?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宏伟律师说:“作为公共场所,商场为了确保安全,可以安装摄像头,但前提是必须确保合法安装,也就是不能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
《民法典》1032条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而根据《民法典》1033条,隐私权保护的范围主要包括了: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以及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商场的这个行为,实际上就是以安装摄像监控设备的方式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显然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陈宏伟律师说道。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孙维飞说:“除了侵犯隐私权以外,如果根据监控视频制作并传播了相关的图片与视频,并且能分辨出画面中人物是谁时,还会涉及侵犯肖像权。”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杨阳律师进一步补充道:“商场试衣间属于私密场所,安装针孔摄像头偷拍他人隐私是违法行为,侵犯了被偷拍者的隐私权。此外,是否侵犯公民肖像权,还需要根据是否经本人同意,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偷拍的肖像等来考量。”
针对摄像头的设置与摆放,
法律上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监控区域”有什么“禁区”?
杨阳律师指出,这起案件发生在深圳,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明确禁止在旅馆客房、医院病房、集体宿舍、公共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和区域安装视频系统。
陈宏伟律师表示,公共场所安装摄像监控设备,还应当有必要的告示标志,提示此处有摄像头,已进入摄像区域等。商家等非政府部门通过监控摄像获取到的视频影像资料,应当严格保密,确保个人隐私不外泄。
“关于摄像头的设置规定是行政处罚或刑罚的问题,由相关部门予以调查并作出处罚,而单单从民事权益维护的角度就足以认定其行为涉嫌违法。” 孙维飞教授说道。
其实,
试衣间被发现安装摄像头
的问题并不是首次发生
2019年6月有媒体报道
同样是深圳的一名女子在
某购物中心服装饭内发现摄像头
6月20日,警方通报表示,
于6月19日7时许将
嫌疑人邓某某
(男,28岁,某科技公司员工)抓获。
经查,
邓某某为寻求刺激
从网上购买了一套针孔摄像装备,
将设备安装试衣间内实施偷拍,
并将部分视频保存在自己手机。
经检查,
未发现偷拍视频外泄。
邓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当摄像头并非由商家设置
而是有心之人刻意摆放时
装监控的人又该当何罪?
店家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试衣间找到的摄像头,当事人供图
杨阳律师表示,安装针孔摄像头偷拍他人隐私肯定是违法行为,偷拍人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而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严重,偷拍者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陈宏伟律师指出,店家未能及时发现,负有疏于管理的责任,如对侵犯当事人权益的,店家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孙维飞教授说:“谁在试衣间放置了摄像头谁涉嫌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而即使第三人摆放,卖家管理不善,也会构成侵犯隐私权,承担部分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
杨阳律师表示,服装店未及时发现并拆除摄像头,存在相应过错,应当向顾客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此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给予相应的民事赔偿。
整理 | 张旭凡
部分新闻素材综合自南方都市报、深圳大件事
编辑 | 刘家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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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知名品牌店试衣间上方竟有摄像头?警方介入!专家解析侵犯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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