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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非户籍家庭社保满4年方可在限购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
8月5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落户杭州未满5年户籍家庭和非杭州户籍家庭的住房限购,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以及规范市场秩序。
《通知》提出,落户杭州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非杭州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杭州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杭州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杭州住保房管局表示,落户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未满5年的,须落户满2年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杭州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杭州限购范围内购买住房。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这进一步体现了当前调控的特点,即堵住政策漏洞、继续从紧从严的导向。从杭州收紧限购条件的政策可以看出两个变化。第一、过去空挂户口无实际社保的,也将面临限购的压力。第二、过去外地户籍社保缴纳需要2年,而现在则为4年。
《通知》明确,报名登记新建商品住房摇号的“购房之日”指的是登记之日;购买无需摇号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购房之日”是指申请合同网签备案之日。
今年以来,杭州连续收紧住房限购条件,今年1月,杭州出台新政,规定落户未满5年的,在限购范围内限购一套住房;高层次人才转让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才可享受优先购房。4月13日,杭州收紧高层次人才购房限购条件,经认定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家庭落户杭州须满5年,方可购买第二套房。此番调整之后,高层次人家购买二套住房和非人才家庭要求一致。落户杭州市未满5年的,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在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方面,《通知》规定,在杭州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0:1的,无房家庭、普通家庭分别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高层次人才家庭先按B、C、D、E人才类别从高到低排序、同一类别人才再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以一定比例入围公证摇号。多个购房意向登记家庭均达到入围最低社保月数的,一并入围摇号。购房意向登记家庭社保缴纳时间自2006年1月起算,按购房家庭成员中在杭州限购范围内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
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小于或等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开发企业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按序售房,剩余房源可自行销售。
根据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数据,杭州新建商品住宅数据(不包括县城)最近6个月都是供小于求的态势,从2月起,供求比都小于1。今年前7个月,杭州供应新房83146套,实际成交套数为13.4万套。
严跃进续指,此次政策明确,无论是无房家庭、普通家庭还是高层次人才家庭,在进行购房意向登记方面,都要采取排序的制度,也就是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这个规定有助于保障社保缴纳时间长的购房者优先购房。此前武汉推行了房票制度,实际上也是购房意向登记制度的优化版本。这些措施将促进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减少一些热销楼盘虚火或炒作的现象。
此外,杭州住保房管局表示,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过程中,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隐瞒真实情况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的,3年内停止其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
为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去年以来,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开展市场秩序集中检查,加强查处力度,对提供虚假、失实报名资料的违规行为,已累计公开通报10次,共对68户违规家庭作出了一年内不再受理限购查档申请的处理。
这意味着,类似借虚假资料进行购房的,惩罚措施从此前“禁购”1年升级为3年内不得购买新房。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对此表示,从政策内容来看,首先,在住房限购方面进行了收紧调整,以购房日期作为起始阶段,衡量标准为连续缴纳城镇社保的期长,限购条件加码,将在一定程度上打击投机炒房行为,预计短期内对炒房者带来一定的抑制作用;监管与处罚双双趋严,将有效遏制销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严跃进表示,今年下半年房地产调控呈现三个特点。第一、地方政府调控主动性增强。很明显,近期各地地方政府都在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真正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第二、调控的“颗粒度”明显增强,即不断细化、不断发现各类钻政策漏洞的做法,全方位进行调控。第三、有针对性地对一些新的炒房领域进行重点打击,如人才购房环节、意向登记环节、本地户籍购房环节等。受此影响,下半年房地产市场降温概率增大,尤其是一二线重点城市和过热的三四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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