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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死亡抚恤金低于国家机关,甘孜代表建议调整获答复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2021-08-04 11:1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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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8月3日消息,甘孜州人社局近日答复州人大代表蔡仁芬《关于统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的意见建议》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明显高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我局先后多次向国家、省提出意见,建议尽快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目前国家仍没有制定出台新的政策。

甘孜州人社局答复称,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2007年5月由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文件,明确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抚恤金发放政策和计算办法。2011年12月,由民政部、人社部、财政部重新制定下发了《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调整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抚恤金发放政策,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及计发办法,调整后的抚恤金标准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是在2008年6月由人社部、民政部、财政部制定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

甘孜州人社局表示,2011年底,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调整后,国家一直未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作调整,导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明显高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我局先后多次向国家、省提出意见,建议尽快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在目前国家仍没有制定出台新的政策前,只能继续执行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因此,请您理解。同时,我局将继续向国家、省提出建议,恳请国家、省出台政策。

    责任编辑:汤宇兵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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