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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批“女子救人被狗咬系骗捐”:募捐野蛮生长
“利辛女子为救小女孩而被两条猎犬咬成重伤”,近日在网上广泛流传,引得爱心公众捐款超过80万,没想到几天后,当事人的男友即承认并非“见义勇为”,而是出于无奈才骗捐解困。剧情的反转,给“爆棚”的公众善心“泼了盆冷水”,以至于网友直呼,“网上还有多少个动人故事可以让人相信?”
这起“骗捐”何以成功?毋庸讳言,媒体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自当地晚报较早刊发该事件后,从10月14日开始,陆续还有省内外报纸、电视关注该事件。正是因为相信传统媒体的公信力,爱心人士才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八方善款才毫无戒心地涌入当事人男友的个人账号。事实证明,没有多方求证的事实报道,是对媒体公信力最大的伤害,也在引导公众爱心误入歧途。
对当事人男友的骗捐行为,当然要进行道德谴责,甚或进行法律追责。因为贫穷、困难、无奈不是作恶的借口。然而,需要我们反思的是,当我遇到这种凭一己之力无法救助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求助社会恐怕是个人的最后选择。那么,该如何让个人求助社会既合理又合法呢?这就需要我国慈善机制应势而变,与时俱进。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原本扶贫助困主要由政府或相关组织机构包办的局面发生变化,许许多多的个人广泛参与到扶危济困行列之中。但在一些公益机构发生公信力危机之后,以及“互联网+慈善”的兴起,个人的网络募捐风生水起。从每个人的“朋友圈”里或多或少都会收到求助微信,就可见一斑。
然而,每次网络募捐,总是热议傍身、质疑随形。典型案例如“杨六斤事件”,在获得超过500万元爱心捐款之后,竟有多名亲戚争抢杨六斤抚养权,从而饱受诟病。还有南京柯氏夫妇有四套房子却还向社会募捐女儿手术费,身陷“诈捐门”。募捐实情真伪难辨、善款使用及余额处置易成“糊涂账”、监管环节缺失,都是个人网络募捐不可承受之重,也为骗捐留下可乘之机。
网络募捐泥沙俱下,盖因“名不正言不顺”。就我国针对募捐的法律、法规而言,法律层面只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并不适用于个人的网络募捐。如果任由新兴的慈善方式在法外之地野蛮生长,再良好的愿望也可能出现负面效果。事实上,在相关法规空白之时,政府相关部门亦可有为,可以协调有资质的慈善机构出面搭建个人募捐平台,并在捐资使用过程中加强监管,来缓解困难群体的燃眉之急。
面对公益发展的新变化,无论如何,都到了让个人网络募捐走出“灰色地带”的时候,不能再依赖良知与道德来维系。唯有如此,才能在“互联网+慈善”日益盛行的当下,要让公众善意能够持续而安全的涌流。(原文标题为《个人募捐,不能在法外之地野蛮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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