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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决定:上官吉庆任西安市委副书记,为副市长人选
魏民洲在讲话中说,省委决定上官吉庆同志到西安市任职,是立足长远、着眼全局的正确决策,充分体现了省委对西安的重视和关怀,西安市四大班子坚决拥护和服从省委决定。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定上来,确保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魏民洲提出四点要求:
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定上来。当前,西安正处在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扎实”具体要求的重要时期,处于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繁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省委决定,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以实际行动支持好上官吉庆同志的工作,用省委的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确保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要扎实有效地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按照各自分工,积极主动做好职责内的工作,全力抓好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城市建设管理、改善民生和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严管党治党等各项工作,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
要自觉维护全市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势头,倍加珍惜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倍加珍惜团结稳定的和谐局面,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服从大局、维护大局,自觉维护团结、促进团结,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抓工作、抓发展、抓落实,把四季度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全省回归第一方阵多做贡献,努力让中央和省委放心、让全市党员干部群众满意。
翟四虎代表省委宣布上官吉庆同志的任职决定,并代表省委讲话。他说,上官吉庆同志政治素质好,能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工作务实、作风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坚持原则。省委认为,上官吉庆同志担任西安市委副书记,为西安市政府副市长人选是合适的,是对西安市级领导班子的加强。希望大家全力支持上官吉庆同志的工作,在以民洲同志为班长的市委坚强领导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把西安的工作做得更好。
上官吉庆表示,坚决服从组织决定。他说,到西安工作是学习提高自己的难得机会,我将按照省委要求,在民洲同志为班长的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下,忠诚于党、努力工作,敢于担当、严于律己,不辜负组织和同志们的期望,为西安保持发展的强劲势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尽最大努力、贡献力量。
西安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协党组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咨询员参加会议。
上官吉庆简历
上官吉庆,男,汉族,1963年3月生,陕西乾县人,198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
1978年9月至1980年7月在陕西省商业学校财务会计专业学习;
1980年7月至1982年7月为三原县西阳镇政府干部;
1982年7月至1987年7月为三原县财政局干部(其间: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陕西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财政金融专业学习);
1987年7月至1992年10月任三原县财政局副局长;
1992年10月至1995年1月任三原县财政局局长;
1995年1月至1995年12月任中共旬邑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5年12月至1998年8月任中共旬邑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其间:1997年11月至1998年8月参加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8年8月至1999年10月任中共彬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1999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共彬县县委书记(其间:1998年8月至2001年6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年12月至2004年4月任咸阳市财政局局长;
2004年4月至2004年6月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
2004年6月至2004年11月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4年11月至2008年9月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8年9月至2011年4月任中共宝鸡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1年4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共宝鸡市委副书记(其间: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在西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中共宝鸡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
2012年2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共宝鸡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任中共宝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4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中共宝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5年10月,任西安市委常委、副书记。
十届陕西省委候补委员,十一届陕西省纪委委员,十二届陕西省委委员,陕西省十次、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陕西省十届政协委员。(简历来源:宝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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