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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说《芈月传》女主宣太后与屈原都姓“芈”
新近播出的电视剧《芈月传》描绘了战国时期秦国宣太后的传奇一生。这位宣太后是楚人,虽然《史记》对芈八子的具体身世语焉不详,我们还是可以从“芈”姓知道,她出身楚国贵族世家,与同时期的大诗人屈原是同姓。今天的人们不免奇怪,一个是“芈”,一个是“屈”,如何变成一家门?这就要从姓氏的起源说起了。
宗法制下的“男子称氏,妇人称姓”
在现代人的概念里,“姓”和“氏”没有什么区别。《现代汉语词典》的“姓氏”条目下写道:“表明家族的字。”这说明“姓氏”在现代汉语中已经成为一个双音节词。但早期的姓氏可没这么简单,它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早期人类是没有姓的,“盖盘古燧人之初,未始有姓也”。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伦理道德的逐步完善,人们从蒙昧中觉醒,认识到血缘的重要性,排除了血亲间的原始婚姻关系。为了能正确区分不同的血缘家族,防止同血缘亲属间的婚姻关系,就需要一个标志来区分它们,代表血缘家族名称的“姓”遂应运而生了。
按照汉代《说文》的记载:“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母感天而生子”,说明“姓”最初产生于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氏族社会,这从留存到如今的历史悠久的古姓多是“女”字旁就看得出来,譬如 “姬”(黄帝)、“姜”(炎帝)、“姚”(舜帝)、“姒”(大禹)等等。
春秋早期的主要姬姓国家氏作为姓的分支,其产生时间自然要晚于姓。中国社会历经夏商两代的发展,到西周形成一种主要实行于卿大夫阶层的宗法家族制。所谓“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所自分”,一个是标其祖所自出的“姓”,另一个是别其子孙所自分的“氏”。这一出一分,说明“姓”就是代表这宗法制度中一个宗族始祖的所在,而“氏”则成为自其始祖所繁衍、分化出来的子孙后代的称谓,至于“氏”名的来历则是五花八门,如以邑为氏和以官为氏皆有,不一而足。
氏乃是尊卑等级的标志。宗法有大宗小宗,一宗族随其族丁繁殖另立小宗以成新宗族,自称氏,在祭祀祖先时须受宗主之统率。譬如春秋时期鲁国(姬姓)的孟孙、季孙二氏都是鲁桓公后裔(与叔孙氏一起号称“三桓”),相对于公室是小宗;而孟孙氏之下又包括子服氏,季孙氏之下又包含公父氏。而楚国王室是芈姓熊氏,与王室同出一源的芈姓小宗为了与之区别,便称为昭、屈、景三氏(所以屈原是“芈”姓、“屈”氏)。这就形成了“氏以别贵贱”的局面。
“芈”姓、“屈”氏的屈原与之相对的则是“姓以别婚姻”。周代实行“同姓不婚”制度,这是宗法等级关系在婚姻制度上的体现,贵族们可凭借这种体现,促使异姓宗己,小宗祖大宗,以宗法制度上的等级差异来实现政治统治的一致,也就是《礼记》中的“昏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
故此鲁国与邻近的齐国(姜姓)通婚频繁,鲁桓公与鲁庄公父子两代的夫人都是齐国公室女,为了区分彼此,一位称为“文姜”,一位叫做“哀姜”。芈姓的楚国与嬴姓的秦国通婚也是一样的情况,春秋时代,楚共王娶“秦嬴”,楚平王则娶“伯嬴”。秦国也曾经连续三代出现王后是楚人的事情,惠文王、昭襄王、孝文王的王后俱是楚女,其中就包括芈八子。这就是郑樵在《通志·氏族略序》里总结的“男子称氏,妇人称姓”。
礼崩乐坏与姓氏混淆
如此严密而又理想化的宗法制度在春秋战国时代的大变革中开始崩坏,孔夫子哀叹的“礼崩乐坏”大抵如是。随着同姓间血缘关系的日渐疏远,宗法制下大宗对于小宗的权威逐渐丧失殆尽,而诸侯间的兼并战争也不再顾及“同姓相亲”。
这在晋国表现得最为典型,先是小宗曲沃氏武力反抗大宗(晋国公室),最后在曲沃武公(晋武公)时取大宗(翼)而代之。此后的晋国(曲沃氏)为了扩大自己的统治区域也不惜灭掉虞、虢、焦、滑、霍、杨、韩、魏等同(姬)姓小国,发展到晋楚城濮之役(公元前632年)的时候,姬姓的曹、卫两国甚至已经和异姓的楚国站到了同一战壕。
曲沃代翼至于西周确立的“同姓百世不婚”,经过200多年的演进在春秋时代也变得不合时宜。这一制度在宗法制刚刚确立,同姓者之间事实上的血缘关系还很密切的时候是有意义的,人们也能够自觉地遵守。但是随着世代的推移,在若干年代以后,那些不属于后世同一家族的同姓者之间的血缘关系便会越来越稀薄,最后几至于无。这时再以姓来约束人们的通婚范围、强制同“姓”不婚已经没有必要。
于是,《左传》已随处可见同姓婚姻的例子,比如姬姓晋、卫、吴、鲁四国公室原本关系极近(鲁卫开国君主都是周武王之弟,晋唐叔系武王之子,吴泰伯则是周文王之伯),然而相互间的通婚往来却颇为频繁:《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晋将嫁女于吴”;襄公二十六年,“卫人归卫姬于晋”。
在“姓以别婚姻”作用日益式微的同时,“氏以别贵贱”的藩篱也在松动。原初在严格的宗法制度下,氏是诸侯、卿大夫等贵族的特权,而庶民和奴隶是没有氏的。但在“礼崩乐坏”的大变动中,庶民和奴隶“自立氏”的现象屡见不鲜,并为当时社会所默许。譬如“宋戴公孙督,字华父,相宋公,因自立为华氏”;楚昭王时甚至有一人因为地位卑贱、居“屠羊之肆”而被人叫作“屠羊说”,这与日本明治维新后平民纷纷以职业、住地等为姓的情况颇为相似。
另一方面,“氏”在区别高低贵贱方面的作用虽然正在丧失,但替代“姓”的功能作用却正逐步彰现。“同姓不婚”的局面固然已被打破,但并不意味着文明重新倒退到了蒙昧时代。春秋时期的同姓通婚者虽多,却是在不同的“氏”之间进行的,而绝无同“氏”通婚者。原本的同“姓”不婚发展到同“氏”不婚,表明超出“氏”以外的血缘关系已不再为人们所认同,姓与氏的合流因此发生。
“百姓”的最终形成
至战国时代,“不待始皇之并天下,而文武之道尽矣”。宗法制度解体后的结局就是:由父权家长制大家族转变为一家一户的个体家庭,由以宗族为本位的社会形态变为以家庭为本位的社会形态;宗法政治等级已被封建社会等级所代替,广占田地的身为地主,占地少或无地者便是庶民。
这一时期,无论姓还是氏,除了用为家族的标记,其他作用或是消亡,或是削弱,原有的姓、氏(包括大宗氏和小宗氏)都无区别地成为新姓氏制度中的血缘标志符号。还是以楚国的屈氏为例,春秋时代,作为楚武王后裔的屈氏十世共分出邢、乘两个小宗。而到了战国时代,屈氏历经八代,却没有产生新的“别族”。
这样的氏和姓就变得没有什么区别了。姓就是氏,氏就是姓,无论单称“姓”、“氏”,还是合称“姓氏”,其所表示的都是个体小家庭的名号,依男性世系为所有子女继承,亦不再区分有嫡庶。到了战国末期的《韩非子·孤愤》干脆说:“(齐国)吕氏弗制,而田氏用之;……(晋国)姬氏不制,六卿专之也。”按照姓氏合流以前的姓、氏标准划分,“吕”应当是氏(姜姓),“姬”应当是姓,韩非在此处将二者相提并论,可见姓和氏在当时已经没有分别了。
《韩非子》,作者韩非实际是“姬姓”这一点从“百姓”一语的词义变化亦可见一斑。在战国时代以前,“百姓”一词通常是泛指各贵族家族,《国语·周语中》记载“百姓兆民,夫人奉利而归诸上,是利之内也。”韦昭注:“百姓,百官也,官有世功受氏姓也。”意思与今天正好相反。而到了战国时期,就开始指平民(区别于官吏)了。《孟子》全书“百姓”一词共出现19次,仅1次指贵族,其他18次均指平民,实在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
孟子出自孟孙氏,实际也是姬姓等到秦始皇灭亡六国,统一天下,旧时分封体制被彻底废除,古时的血统已不再成为权力的基础,“姓”“氏”合而为一遂成为定局,顾炎武断言“自战国以下之人,以氏为姓”。比如汉高祖刘邦“起之布衣”,连太祖父以上各代先人的姓名都无从考稽,根本就搞不清楚自己归之于何“姓”。所以司马迁也只能在《史记》里记载刘邦为“姓刘氏”。这句话放在春秋时期,是肯定要被孔老夫子目为不学无术的。
姓氏合一是中国姓氏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新的姓氏制度在战国中后期确立以后发展极为迅速,而且很快便稳定下来,一直沿用到现在,作为一项制度来说,它没有再发生大的变化,可谓影响深远。宋人编纂的《百家姓》集姓五百多个,其中绝大多数在汉以前就开始使用了,汉以前文献查不到用例的只有大约十分之一。
直到今天,汉民族使用的姓氏制度仍与宣太后那个时代的姓氏制度基本相同,而有着鲜明特色的汉式姓氏更随着汉文化的影响所及传播到一些周边国家,如朝鲜与越南,成为“汉字文化圈”的标志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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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淑一:《先秦姓氏制度考索》,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
3、陈绍娜:《姓氏合一问题研究》,郑州大学硕士论文,2009年
4、李向平:《春秋战国时代的姓氏制度》,《广西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
5、朱积孝:《论姓氏制度的渊源及其演变过程》,《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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