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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明确:保障居家医学观察,工作单位是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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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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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南京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发布会。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陈雪梅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的通知”。

居家隔离观察为了防止病毒传播,对特定的风险人群采取居家留观的防疫措施。7月20日疫情发生以来,南京实施严格的居家隔离观察,但是由于涉及的人比较多,在居家医学观察管理服务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服务保障不够完善,全市1.4万名社工除了为居家人员提供服务保障外,还要从事无物业小区值守、核酸采样引导服务,纠纷调解等工作,一线服务力量明显不足。虽然全市组织了6万多名志愿者,3万多名物业工作人员参与居家医学观察服务,但是还是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需求,急需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四方责任,充实力量为居家人员提供更贴心更到位的管理和服务。另外还有少数居家观察人员不能做到足不出户,存在传染的风险隐患,需要进一步重申管理规范。南京市8月1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医学观察管理服务的通知,明确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所在单位责任。

根据该通知,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其所在单位是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单位要明确专人做好居家监测管理,生活服务保障,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属地的街镇、社区负责,单位和属地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责任编辑:王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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