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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改善空气全市限行黄标车,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根据上海市的规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上海在全市范围内限行黄标车。10月15日,上海市交通委联合公安交警总队、环保局、交通执法总队在全市各集中整治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截至当天下午2点,共查获黄标车7辆。
10月15日上午,在G15沈海高速公路朱桥收费口,交警、环保、交通执法部门有针对性地拦截车辆并检查车辆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于未张贴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环保执法人员通过数据库系统输入车牌号码进行现场比对,对于认定为黄标车的车辆,交警支队执法人员对每辆车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执法人员在短短一小时内就当场查获2辆违规驶入的黄标车,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为加强现场宣传引导和执法力度,上海市交通委和交警总队在全市高速路段各出入口和沿线附近路口增设了相关禁令标志,相关部门还专门加强了执法力量。
上海还将在今年四季度开展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期间,公安、环保、交通部门每天都将组织开展现场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52个进沪道口和市内禁行区域,禁止受限车辆违规行驶。除现场执法外,交警部门为提高执法效率,还将利用电子警察抓拍违规车辆,通过车架识别系统和环保数据库进行比对,一旦发现违反禁令的黄标车将依法予以处罚。为方便部分在沪使用的外牌车无法在注册地领取环保标志,上海环保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外省市环保部门委托,对外牌车发放环保标志。
同时,上海也将进一步从严管控黄标车辆,即将实施“两个不检、两个不准”措施。“两个不检”即对黄标车不予环检、不予安检,使黄标车不能合法上路行驶。“两个不准”即对黄标车车主申请过户手续的,不予办理;对黄标车申请异地年审的,不予委托。此外,相关部门还正在研究更严格的治理措施,如采取业务联动,对黄标车车主申请办理驾驶人、机动车、道路运输证等相关业务的,暂停办理;对执法查处的违规行驶的黄标车,采取强制报废等。这些措施一旦具备条件,即向社会公告实施。
上海市交通委表示,为进一步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治理,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已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调减上海中环以内国III柴油货车的通行时间,从现在的11小时调减为5小时,即每天凌晨1:00-6:00之间允许通行(含双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6时至次日凌晨1时禁止国III柴油货车在中环以内的道路上通行。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外环内限行初次登记日期在2005年1月1日前的国二标准汽油车。同时,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在用车辆尾气排放执法检查,从2015年9月1日起,上海实施新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标准,比原标准平均提高30%-40%。增强环保检查频次,加快建设常驻本市行驶的外省市机动车环保数据库,杜绝黄标车和老旧车辆违规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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