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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10月13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认定被告人郭永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郭永祥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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