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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7万亿”信贷刺激真伪
两则新闻与此有关。一则是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于10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将“75%的存贷比”从监管指标中删除;另一则是央行在10月10日(周六)发文称,在前期山东、广东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上海、天津、辽宁、江苏、湖北、四川、陕西、北京、重庆等9省(市)推广试点。
实际上,在新《商业银行法》修改草案出来的时候,市场就开始将其与增加“7万亿”贷款联系了起来。而10月10日,央行决定扩大信贷资产抵押再贷款试点,则被简单地冠以量化宽松。但就这两条新闻演绎出“7万亿”信贷刺激,是没有根据的。
首先,存贷比指标的取消,并不意味着商业银行马上就会或者能够发放出天量的贷款。存贷比作为监管指标是一种比较落后的银行监管方式,它相当于直接干预了银行的经营行为。在中国金融业整体比较落后的情形下,存贷比作为监管指标简单实用。
现如今,金融市场越来越市场化,金融工具越来越多,银行有了足够的工具绕开存贷比的限制。比如,银行通过将表内业务转向表外,就可一定程度绕过存贷比的限制。但银行基于绕开存贷比监管的这种做法,将监管者看得见的资产转化为看不见的资产,反而加剧了银行系统性风险。
另一方面,从监管部门角度来说,除了存贷比,还有其他监管工具可以用来监管银行的贷款行为,比如资本充足率,同样可以约束银行的资产和负债规模。退一步讲,存贷比作为监管指标已经废除,但作为监测指标还是存在的,可供监管部门参考。
其次,信贷资产抵押再贷款也并非意味着商业银行可以任意地将其贷款质押给央行,然后贷款生贷款,无穷尽地衍生下去。这取决于两个方面:1.只有贷款需求旺盛、商业银行需要更多的流动性来满足贷款需求的时候,商业银行才会去央行做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2.商业银行只有满足央行的抵押品标准,接受央行的评级以及抵押折扣率、贷款利率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再贷款才能完成。
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贷款需求是萎靡的,商业银行其实没有很大的动力去获取更多的可贷资金。同时,为了鼓励商业银行向市场投放贷款,央行则可以放宽抵押品标准、降低抵押折扣率和利率等方式吸引商业银行从央行获取可贷资金。
因此,信贷资产抵押再贷款的推行只是建立了一条央行与商业银行之间新的流动性往来机制。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全球各主要央行都出台了不少创新型货币工具。中国央行也如此,比如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常备借贷便利(SLF)、抵押补充贷款(PSL)、中期借贷便利(MLF)等。与这些流动性调节工具一样,信贷资产抵押再贷款成为了中国央行货币工具篮子里的一个工具。而工具的创设本身并不意味着宽松或紧缩。
最后,信贷资产抵押再贷款的主动权主要还是在商业银行手里。金融界有一个比喻,央行可以把牛(金融机构)拉到水边,但牛喝不喝水还是由牛决定。但在危机发生的时候,信贷资产抵押再贷款的存在,则可以起到满足商业银行突发性流动性需求的作用。如此有助于货币政策的正常模式与危机模式之间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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