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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仍有四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未完成,13个省份进展较缓慢
淘汰黄标车是“治霾”关键举措,但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淘汰黄标车任务仍有四成未完成。
9月29日,环保部对外通报,按照《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工作任务,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累计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69.55万辆,占淘汰任务的59.73%。
通报显示,其中天津市已提前完成淘汰任务,云南省完成淘汰任务的95.74%,新疆、黑龙江、广西、广东、四川、吉林、辽宁、重庆8个省份完成任务总量的70%以上;湖南、内蒙古、山东、甘肃、湖北、河南、贵州、青海、海南、江西、山西、福建、陕西等13个省份进展较缓慢,淘汰完成比例低于50%。
通报称,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工作任务。为推动各地加快淘汰工作,自今年下半年开始,环保部实行黄标车淘汰工作月调度制度,根据各省(区、市)政府报送数据,每月通报各地淘汰任务进展。
通报要求,淘汰黄标车是国务院今年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坚定不移完成。目前全国仍有40%的淘汰任务未完成,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为督促进度缓慢的地区加大淘汰黄标车工作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环保部印发《关于通报黄标车淘汰工作情况的函》,要求各地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多措并举加大工作力度,同时,对未完成任务的政府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
2015年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2015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要降低3.1%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都要减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要分别减少3%左右和5%左右。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促进重点区域煤炭消费零增长。推广新能源汽车,治理机动车尾气,提高油品标准和质量,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要全部淘汰。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是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也就是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的车辆。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黄标车1300余万辆,约占汽车保有量的10%,排放的污染物占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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