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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横的校长,无力的教授:今日美国大学的另一副面貌
“校长决定一切,”桑德斯教授一扭方向盘,咬牙切齿地说,我感到屁股底下这台橄榄绿色的老爷车发出一声哀鸣,抖擞着爬上又一个坡道,“他从来不跟教授们商量。”桑德斯是康奈尔大学政府系教授,专长大众政治与社会运动,业余爱好是周末翻山越岭去逛卡尤加湖畔的农夫集市。
此时我们左车窗外掠过的,正是康奈尔大学的“紫荆林”停车场(Redbud Woods)。“我在这里教书二十年了。去年镇上的书店要倒闭,我们一群教员集资买下了书店,我们还保留了附近最好的农夫集市。但是这片林子曾经很美的,我们没能保住。”
“紫荆林事件”暴露了教授们的软弱
紫荆林,顾名思义,原本种的是北美紫荆,与中国紫荆相比,生长缓慢,因而更为娇贵,花期短暂,花色浅红,开时云蒸霞蔚。康奈尔这片紫荆林位于中校区与西校区之间,相传是老校董特雷曼遗赠。
特雷曼是绮色佳本地的富家子,康奈尔1878届校友,自1891年起担任康大校董47年。特雷曼生前以保护绮色佳(Ithaca)风光自任,他曾经斥资买下并关闭了恩菲德峡谷里的所有磨坊,以维持峡谷瀑布水流的原貌。康奈尔的西草坪也是特雷曼老爷留给康大的礼物,1901年11月2日《康奈尔日报》“特雷曼楼施工进展”一文写道:“……与前草坪和东草坪不同,这块草地上不应该再建任何规规矩矩的庭院,大自然就是最好的园艺师。”此后,康大就任由这块草坪自由生长,竟然长出一片在北美野生环境中并不常见的葱郁紫荆林来。紫荆掩映之中几所小屋,是几十名康大学生居住的合作社(co-op)。
2002年,康奈尔校方在《西校区住房提案》中提出,要在西校区新建五幢学生宿舍楼,以解决1800名学生的住宿问题。作为改建计划的一部分,大学路与临湖路之间这块草坪将被改建为停车场,用来补足西校区宿舍改建中拆除的195个停车位。
草坪改建计划首先引发了绮色佳本地居民的反对。提案出台第二天,紫荆林附近两家学生合作社就联合33家本地社团,向校长罗林斯和康奈尔校董会提交请愿,抗议改建计划影响居民生活,计划决策过程“不透明”,没有征求公众意见。请愿学生称,虽然学生阻止不了校方的行动,但“如果绮色佳市能够出面否决提案,这事或许还有转机” 。
学生们的考虑有其道理。从合法性上看,西草坪附近的土地都是特雷曼生前捐赠给康奈尔大学的校产,大学作为独立法人,当然有权规划利用。然而,与其他七所常青藤大学不同,康奈尔大学是一所公私合立的学校。1862年联邦授地法给予每州一定的联邦土地配额,各州可以用土地收益建设自己的公立大学和研究机构。1865年,参议员埃兹拉·康奈尔捐出自家在绮色佳东山上的土地作为校址,纽约州出资支持,共同创立了康奈尔大学。今日康大的七所学院中,有三所为纽约州公立,四所为私立,公立与私立学院在管理、招生、公共服务上都有所区别。由于康奈尔大学奇特的混合“体质”,大学与当地政府的关系变得模糊起来。
绮色佳市果然出面了。2003年2月25日,在多次召开公众听证会后,绮色佳市规划委员会通过新方案,否决了康奈尔大学在西草坪修建停车场的计划。同年4月,康奈尔大学将绮色佳市告上了纽约州法庭。一不做二不休,绮色佳文物局和绮色佳市议会索性将包括西草坪和紫荆林在内的整个大学山地区列为了“历史文化保护区”。这意味着,康奈尔大学在大学山地区的任何改建工程都必须经过文物局许可。
2003年7月,康奈尔新校长雷曼上任时,面对的就是这么一幅糟心的场面。面对纽约州最高法院的质询,市规划委员会提交了长篇说明,声称康奈尔大学规划中的停车场至少在三个方面有损于大学山地区的整体风貌,不仅破坏了西草坪的历史旧观,还会影响原有植被的生态平衡。法院最终站在了大学一边,驳回了规划委员会的意见,认为其否决方案超过了合法管辖权限。
消息一出,事态开始从法庭向社会运动的方向发展。11月13日,抗议学生第一次 “占领紫荆林”。自然资源系的本科生米荷伦爬上了林中一棵40英尺高的树,在上面足足坐了8个小时,直到被警察带走。在“公诉米荷伦扰乱公共秩序案”中,绮色佳市法院坚决站在学生一边。法庭意见认为,米荷伦只是在行使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校方无权干涉。同时,在规划委员会已经噤声的情况下,绮色佳文物局与康奈尔大学再次对簿公堂,直到2005年3月17日,文物局的意见再次被州法院驳回。到此为止,为了这块占地两个足球场大小的停车场,康奈尔大学与绮色佳地方政府之间已经足足打了两年官司。
如果让曾经亲历2005年的康大师生来回忆的话,这里才是“紫荆林事件”的真正开始。诉诸法律无效后,康大学生发起了持续数月的街头抗议活动。学生们在行政楼前开起了派对,并且两次占领行政楼;4月29日,校长雷曼在农学院百年庆典上发表讲话时,被学生们喝倒彩达30分钟之久;5月27日的全校毕业典礼上,抗议学生向所有在场校董发放了“保卫紫荆林”的小册子,并现场展示了400名教授联名签署的抗议书。
抗议活动的高潮出现在6月6日上午,施工队进入紫荆林地区,开始砍树。随后,30名抗议师生在树下聚集,阻止工人伐木。校警随即到场维护秩序,更多师生赶来支援。学生们组成人墙,在林下设置路障,搭起帐篷。这次“占领”延续了一个多月,桑德斯就是当时在紫荆林安营扎寨的教授之一,她为此吃到了人生中第一张传票。
6月12日,在一片抗议声中,康奈尔大学校长雷曼宣布辞职,前校长罗林斯暂代校长职务。经过数轮谈判,7月18日,校方与学生代表达成协定,抗议学生允许校方建造停车场,作为交换,学校将为此后所有的一年级新生提供免费的校区内巴士交通。次日,警方介入清场,三日后,紫荆林被夷为平地。
“教授治校”真的成立吗?
2015年8月,我从桑德斯教授的车窗里看到的紫荆林,就是一片普普通通的停车场,灰头土脸,毫无浪漫可言,只能让人思考一些生硬的问题:公立大学与私立大学的边界何在?“教授治校”在多大意义上成立?校长和学校行政部门的权力是否过度膨胀了?以及,谁能真正为大学的决策负责?
今天提到“紫荆林事件”时,人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2005年春夏的激烈冲突,却忽视了此前,绮色佳地方政府曾在法律程序上阻挠校方计划达两年之久。美国政府与大学的关系本来就有其微妙之处。1862年联邦授地法案要求在每个州“至少建立一所有利于知识发展的高等教育机构”,但其时法案的推行者,不论是政治家还是教育改革家,似乎都没有想过严格界定授地大学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对于私立大学而言,1819年达特茅斯案珠玉在前,当时马歇尔大法官认为地方议会介入大学管理属于“立法部门违反财产权”,私立大学的唯一法定权力来自董事会,大学属于独立法人而非公共机构。然而,作为州立大学的授地学院,其经济来源中很大一部分就来自地方财政预算,其建设方案必须得到地方议会批准。紫荆林事件中,从第一轮占领活动开始,米荷伦所属的学生团体就担心,校方的一意孤行可能会恶化大学与本地政府的关系,导致绮色佳市削减大学的财政预算。这对康奈尔大学三个公立学院来说是重要的资金来源,其中包括了米荷伦所在的自然资源系。
康奈尔大学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关系来自其“公私合立”的特殊性质,然而,这不并说明其他“私立”大学在运营中就可以完全罔顾政府的意见。
首先,我们日常讨论“美国大学”时,往往指的是那些金字塔顶端的“精英大学”,而忽视了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其他层级。斯坦福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拉伯里认为,当今美国大学体制的倾向是以牺牲底层教育机构来成就精英大学。由于大学之间的竞争体系,鼓励顶尖大学不断向内扩张,把自身建设成无所不包的“综合型”院校,各种公私资源也倾向于向一小撮精英大学集中。结果,顶尖大学的经济独立性或许得到了保证,而底层院校因为难以吸引募款,反而更为依赖政府。
其次,虽然私立大学在名义上是独立法人,校产性质等同于私产,但近几十年来科研组织形式的变化决定了大学与政府越走越近。尤其在二战之后,现代意义上的“研究所”体制开始在大学内部普及,研究所通过科研项目申请政府资金支持,而政府在拨划研究资金时会同时给予大学补助,从而形成了大学、研究所、政府三者之间的互利共生关系,这几乎是当今大学科研的主要组织形式。以哥伦比亚大学为例,《华尔街日报》称,2011年哥大科研经费总额为8.78亿美元,其中6.54亿美元来自联邦科研资金。可以说,1950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设立是一个转折点,改变了私立大学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大学的总体资产虽然数额庞大,但其日常运营部分却与国家财政密不可分。
“紫荆林事件”中另一引人注目的现象,是美国大学教授在影响学校管理事务中的作用何其有限。康奈尔大学的教授们很早就介入了“紫荆林事件”,他们成立了“紫荆五十人教工团”,并且先后向校方提交了两套替代性建设方案,均被否决。校长罗林斯接管事件后,最终选择把教工团晾到一边,与一小拨(不到30人)占领紫荆林的学生达成和解。看上去,教授们既不能“领导”学生,也不能通过行政部门影响校方决策。
美国高等教育史权威塞林就认为,从殖民地时期以来,美国私立大学的传统就更倾向于苏格兰式的校董会制度,而不是英格兰学院式的教授治校。校董会对学校事务有最终决定权,作为校董会的全权代表,校长向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而无需向教授会报告。早期的“大学议会”成员从董事会和监事会中选举产生,而监事会成员主要从本地绅士和校友中产生,教授很少有权参与学校决策。在塞林看来,这一中央权威型的管理体制对今日的美国大学仍然深有影响。
教授与校长不一致怎么办?
仅从法理上看,美国大学的校长在校园内享有超越美国总统的权力。如果教授与校长不一致,怎么办?这事很难说。
2005年3月,针对校长的性别歧视言论,哈佛文理学院教授会(FAS)投票通过对校长萨默斯的不信任案,尽管哈佛校董会力挺萨默斯,这位校长还是在次年6月辞职。
无独有偶,2013年3月,纽约大学文理学院教授会以298-224通过针对校长塞克顿的不信任票,抗议塞克顿大力推行的纽约大学“全球教育网络”(其下包括了纽约大学上海分校和阿布扎比分校)是敛财之举,而非出于学术目的。纽大学生和助教团体也群起声援,表示塞克顿的计划虽然“听上去很美”,实际上学校连给学生的奖学金和助教工资都保证不了,并且要求校方公开财政预算。
与此前哈佛大学的投票一样,这次投票结果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然而,哈佛的舆论压力最终导致萨默斯辞职,而塞克顿至今仍然是纽约大学校长。有趣的是,在这次投票之前,《康奈尔太阳日报》还曾撰文嘲笑纽大学生的抗议活动“流于表面”且“毫无建树”,劝他们多向“紫荆林”运动学习。
另一种观点是,美国大学中确实有过那么一个时期,教授能够有效胁制校长和行政机构的权力。——那正是二战之后,俗称美国高等教育的“黄金时代”。塞林认为,1945-1970年间,美国大学教授们在收入、学术声望、影响力上都达到了历史顶峰,这为教授们参与学校决策提供了强大的助力。“黄金时代”教授们的决策影响力来自几方“天时地利”:战后学术市场的庞大人才需求,“研究所”体制的兴起带来的财政影响力,“专业主义”文化的盛行塑造的崇高社会地位。1966年,美国高校教授联合会(AAUP)、美国教育理事会(ACE)与美国高校董事联合会(AGB)三家联合发布了著名的《高校治理声明》,主张大学应该由董事会、行政、教工、学生等各方共同管理、共同负责。其中,校长在学校非学术性事务上享有最终决策权,并且其权威是由董事会和教工联合会共同赋予的。
然而,实践总是比理论复杂那么一点。1975年,拉德与李普塞特在其名作《分裂的学界》中就指出,“共同治理”很大程度上演变成了大学内部各方各行其是。1994年AAUP发布的后续调查也发现,教授们在高校治理中的作用在不断下降,AAUP调查涉及的68%高校管理层认为自己在大学事务中扮演“说话算数”的角色,相比之下,认为自己能影响学校决策的教授只占13%。看起来,在黄金时代的尾巴扫过之后,随着“婴儿潮”一代逐渐涌入学术市场,教授们对大学事务的决策影响力每况愈下。
1999年,教育社会学家们再次启动了拉德与李普塞特首创的北美学术界调查(NAASS),先后通过电话访谈收集了4000份问卷,其中六成来自学校管理层和教工。从其2010年最终发布的成果来看,美国高校“共同治理”的实施结果不尽如人意。
虽然“从理论上说,权力应由高校内部各方,至少由教工与行政分享,并且九成以上的四年制美国高校都设立了参与决策的教授会机制”,然而,“共同治理”的形式却未必能转变为真正的决策影响力。与1994年的调查一样,高校管理层仍然认为自己在大学事务中扮演主要的决定角色,而大多数教授则认为自己无力影响学校事务。更为有趣的是,71%的管理层认为在决策中自己与教授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而认为自己与管理层意见一致的教授只有42%。
看上去,教授们更多扮演了“敢怒不敢言”的角色。在新一代的研究者看来,教授与管理层之间的分歧背后酝酿着大学管理的危机,一旦教授们试图联合起来反对校方的决策,教授与管理层之间会更容易形成对抗关系,而不是协商和妥协。大学校长的频繁更迭正是高校内部共治关系破裂的表现之一。早在1984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前校长科尔就指出,相比于1960年代,美国大学校长的任期正在不断缩短,高校内外的压力导致了校长治校的困境,看上去今天的校长们仍然没有爬出这个泥潭。
专横而焦头烂额的校长,愤懑而怨声不断的教授,这似乎勾画了今天美国大学的另一副面貌。与大众想象不同,“教授治校”从来就不是美国大学体制的内在传统。科尔曾有著名论断认为,现代美国大学体制是英国本科学院、德国研究型大学与美国授地学院的综合,这似乎也意味着美国大学在治理中要面对来自不同传统的危机,这或许是美国大学校长权力膨胀的原因之一。
讽刺的是,不受限制的权力并没有让校长的日子好过一点。身为政治学专家,桑德斯就满怀忧虑地写道:“行政权力本身就蕴藏着自我毁灭的潜力,再经由谄媚的执行机构加以放大”,伴随着外在监督力量的衰落,这正是危机诞生的温床。只不过,“我们从未想到它会如此血肉丰满地出现在眼前,直到它狠狠地扇了你一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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