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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丨广州辖区事故案例集解读——商渔船碰撞

2021-07-28 18: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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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打赢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战,进一步宣传弘扬水上交通安全文化,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水上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广东海事局有关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进航运公司、进船员培训机构活动的工作部署,广州海事局成立典型事故案例集编写组,组织编写典型事故案例集。

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是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当前水上交通安全的突出风险,本案例集按照商渔船碰撞、在船人员工伤和意外落水、船舶触碰桥梁等三种特定类型,收录了2019年至2020年发生在广州海事局辖区及国内其他水域的等级以上事故共40个。每个案例均包括了事故概况、事故原因和事故教训三方面内容,部分案例后面还附有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供读者参考。

《水上交通安全典型事故案例集(2019-2020)》解读(一)

商渔船碰撞

《水上交通安全典型事故案例集(2019-2020)》共收录14个商渔船碰撞事故案例,内容涵盖了值班瞭望、碰撞危险判断、采取避碰行动、能见度不良、船首盲区、在航道捕捞、渔区航行、分道通航制、三无船舶、肇事逃逸等情形。下面就请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案例集中的商渔船碰撞典型事故及商渔船碰撞防范要点吧。

01

瞭望与船首盲区

2020年11月27日0754时,一艘船长99米的浙江舟山籍甲板货船从深圳盐田港驶往珠海高栏港的途中,在珠江口外伶仃岛西侧约3.1海里处,与一艘锚泊中的广东阳江江城籍延绳钓渔船(船长16米)相撞,事故导致渔船沉没,船上5人落水,其中3人被救起,2人死亡。

图1-沉没后的渔船残骸漂浮于海面上

图2-沉没后的渔船残骸漂浮于海面上

图3-从驾驶位置望向船首

SOLAS公约对驾驶室可视范围的规定:

SOLAS公约第V章第22条“驾驶室可视范围”规定船长不小于55米的船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从驾驶位置上所见的海面视域,在所有吃水、纵倾和甲板货状态下,自船首前方至任何一舷10°范围内均不应有超过两倍船长或500米(取其小者)的遮挡。

(2) 在驾驶室外正横前方从驾驶位置所见的海面视域内任何由货物、起货装置或其他障碍物造成的盲视扇形区域的遮挡,不应超过10°。盲视扇形区域的总弧度不应超过20°。在盲视区之间的可视扇形区域应至少为5°。但本条(1)中所述之视域内每一单独的盲视区均应不超过5°。

02

在航道捕捞

2020年7月20日1205 时左右,一艘66米长的清远籍散货船从广州南沙开往黄埔途中,在广州番禺浮莲岗水道与一艘正在捕鱼的“三无”小木艇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小木艇碎裂沉没,艇上2人1人被救起,1人死亡。

图4-小木艇位置示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对渔船捕鱼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渔船捕鱼

渔船捕鱼时,不得阻碍其他船舶航行,在航道上不得设置固定渔具。

03

肇事逃逸

2020年4月10日1609 时,一艘84米长的广东东莞籍自卸砂船从广州新港开往深圳水域途中,与一艘锚泊涉渔“三无”船(船长14米),在广州港32LD锚地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涉渔“三无”船翻扣沉没,船上3人落水,其中2人获救,1人失踪。

图5-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量刑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看完了以上三个典型商渔船碰撞事故案例,那么如何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呢?

商船要注意什么?

图6-航行中的商船

进入渔船密集区水域之前

1.船长应严格审核计划航线,尽量使用推荐公共航路合理制定航线,尽可能避开渔船集中作业水域,减少与渔船相遇的机会。

2.合理安排驾驶台航行值班人员,任何时候驾驶台应保持至少2名航行值班和瞭望人员。

图7-2020年,某商船在大连附近海域航行时,电子海图显示了密集的渔船和渔网网位标

经过或驶近渔船密集区水域期间

1.驾驶人员谨记:安全第一、宁可绕行、不要冒险!尽可能避免冒险进入渔船密集区域航行!

2.合理安排值班人员,根据周围渔船密集程度和航行值班强度增加必要的航行值班人员,必要时应毫不犹豫立即呼叫船长上驾驶台指挥。

3.航行值班人员应加强瞭望,开启多台雷达工作,加强远近距离配合观测。勿过度依赖单一助航设备,每一船舶均应经常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下一切有效的手段保持正规瞭望。

4.使用安全航速航行,确保AIS信息正确且工作正常。

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04时是商渔船碰撞事故高发时段,应予特别关注。

2.应特别注意部分夜间锚泊渔船可能未按要求值班、显示号灯和开启AIS。还要特别注意大量渔网网位仪对AIS、雷达回波和电子海图的使用干扰。

3.商船与渔船即使发生轻微擦碰也可能造成渔船受损或翻沉,并且商船上的人员可能不容易察觉。因此,当近距离驶过渔船时,应仔细观察,确保未发生擦碰、浪损或船吸。

4.发生碰撞事故后应立即停船,将人命救助置于首位,全力实施救助。全部遇险人员脱险前,只要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严禁放弃搜救擅自驶离现场。在海上该行为意味着对他人生命的放弃,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切莫心存侥幸,借助当前的技术手段,肇事逃逸船舶几乎都被追踪查获。

渔船要注意什么?

图8-渔船出海捕鱼

1.渔船应了解水道、航路分布,尽可能避开商船习惯航路和交通流密集水域作业。

2.遵守相关海上避碰规则,加强值班,特别是夜班的航行、作业值班,加强瞭望,主动做好与商船的沟通联系,保持应有戒备。

3.切勿在航道内以及航道附近的非捕捞区进行捕捞作业;尽可能编队出海作业,严禁“带病”出海,严禁超抗风等级、超航区、超载、载客,禁止“抢船头”航行。

4.改进渔船导助航设备,增加常用VHF通信频道,拓宽商渔船海上沟通协调的能力。

5.船员应注重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

广州海事部门提醒

事故惨烈,教训深刻。每年伏季休渔期结束后,是渔船活动密度最高时段,商船和渔船都应该高度警惕商渔船碰撞风险,遵守避碰规则,时刻保持戒备、加强瞭望,严格按照规定显示号灯号型,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驾驶,认真吸取商渔船碰撞事故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事故防控意识。如遇水上险情,请及时拨打全国统一水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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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案为鉴丨广州辖区事故案例集解读——商渔船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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