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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社团整治全面展开,总政治部明确53类情形必清理整治
据新华网9月18日消息,经中央军委批准,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印发《通知》,对军队社团工作专项清理整治作出部署,要求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的第八个专项清理整治内容,全面清理并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务求年底前整改到位。
通知指出,开展社团工作专项清理整治要以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古田全军政工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为载体,以颁发军队社团管理《规定》为契机,以参加社团军队人员和单位为重点,着眼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贯彻依法治军要求、服从服务战斗力建设,严格个人自查、严格组织把关、严格落实整改、严格领导责任,切实把军队社团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推动军队社团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强调,对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团、军队人员兼任社团负责人、参加社团活动、军队主管的社团、具有社团性质的团体和组织等5个方面53类情形,必须清理整治。通知对军队人员退出社团或辞去负责人职务,军队主管社团的注销、重新审批和整改,具有社团性质团体和组织的解散或取缔,以及参加社团活动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办法等,作了具体明确。通知特别强调对隐情不报、自纠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通知明确,专项清理整治9月份开始,分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核查整改、检查抽查4个步骤组织实施,于今年底整改到位。要求各级党委要把社团工作专项清理整治,作为做好古田全军政工会“下篇文章”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军级以上单位党委要分工1名常委、政治部安排1名领导具体负责,以组织部门为主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社团清理工作要与其他七个专项清理整治统筹推进,增强正风肃纪、纠风治弊的整体效益。
【延伸阅读】
军队人员一般不得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
据新华网9月1日消息,解放军总政治部制定的《军队社会团体管理工作规定》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的社团,应限于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和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或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参加社团数量方面,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每人一般不超过1个,专业技术人员每人一般不超过2个,离退休人员和免职人员原担任领导职务的每人不超过1个,其他人员不超过2个。
规定明确,军队人员一般不得兼任社团负责人,确需兼任的,数量不超过1个。非艺术类专业的离退休领导干部,不得兼任艺术类社会团体的负责人,军队人员一律不得兼任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解放军报:确保军队社团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8月26日,解放军报报道称,总政治部印发《军队社团管理工作规定》。
据悉,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社团作为政府职能的有益补充,活动趋于活跃,功能愈益显现。这种背景下,军队人员参加社团的有所增多,总体看较好地发挥了服务军队、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违规加入社团、擅自参加活动、随意申请成立社团等问题。同时,原有的政策措施相对滞后,对军队人员参加社团活动“看不见”“够不着”“管不上”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该报道指出,《规定》最核心的指向是体现军队特殊性,坚持以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为主,把服从服务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作为根本出发点;最鲜明的要求是坚持从严管控,从加入条件、数量限制、办理程序、审核把关到活动监督,都拿出了刚性强、可操作的措施办法;最突出的特点是区分对象分类规范,对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业务单位与作战部队适度区别对待,兼顾了离退休干部发挥余热和有关单位业务建设需求。
报道称,贯彻落实《规定》,严格依章办事是关键所在。无论参加社团、兼任社团负责人,还是发起成立社团,都必须按照《规定》严把入口,严格监管,严明惩处,让“硬杠杠”硬起来。查找解决问题是现实要求。各级要把社团管理工作底数搞清楚、问题查找准,按照《规定》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特别是参加社团的军队人员和军队主管的社团,必须强化法规意识,全方位、高标准落实规定要求,该报批的要按程序报批,该退出的要无条件退出,该停止参加社团活动的要坚决停止,做到令行禁止。决不能无视规定,依然故我。这也是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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