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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建:有领导人员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围绕工程项目牟利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5-09-15 10:3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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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参与建设的昌江核电一期工程1、2号机组。东方IC 资料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3月2日至4月30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进行了巡视。6月17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党组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当前最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公司党组于当天下午组织进行了学习。党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5年中央首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的有关指示,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巡视反馈的问题,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其后,集团公司党组多次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交流讨论,认真领会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理解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构政治生态的重大部署和坚定决心,全面认识党中央对中央企业的定位和要求,进一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根源所在,在思想上真正认清了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和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带来的严重危害,看到只有发挥好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完成好肩负的使命任务;认清了集团公司作为中央企业、军工集团,在党风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没有特殊性,党风廉政建设好不好直接影响着企业能否健康持续发展,只有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做得更好,才能不断推动企业的发展进步;认清了集团公司不是“世外桃源”,存在不少严重问题,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认清了抓好整改工作,是履行“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具体表现,是对集团公司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品质、能力素质、担当精神和工作作风的现实考验,增强了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性和内在动力。

(二)带头落实责任,全程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党组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党组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坚持站在一线全力推动落实。成立了以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寿君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总经理顾军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苏文生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党组集体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66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都明确了整改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单位)、协办部门,责任领导都由党组成员担任。坚持倒排工期,全程督促。整改期间党组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督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纪检组按照党组的安排,实时了解掌握情况,每半月对整改工作集中进行调度。责任领导每周督办分管整改工作的进展,对重要的具体问题亲自研究、指导、协调和推动,逐项抓好落实,保证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三)紧紧围绕实效,着力把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整改中,集团公司党组按照“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和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根据不同问题采取不同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各项工作。对转包分包、拆借资金和违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等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先严格禁止抑制增量,后综合治理减少存量。对“三公”经费支出偏大、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违规发放薪酬福利等问题,逐单位进行检查清理,逐项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监督等方面的问题,把抓好整改和强化管理深入结合起来,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查制度缺失、管理薄弱方面的问题,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集团公司本级在整改期间先后修订、新订29项规章制度,并加大监督执行力度,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进行查处,巡视开展以来,集团公司对20起违纪事件、37名责任人进行了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四)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形成推进整改的强大合力

及时印发《关于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在全集团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将整改措施和要求传达到基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使全集团上下都感受压力和责任。在7月15日召开的集团公司党组扩大会议上,专题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党组成员分工与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就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出要求,不断浓厚巡视整改“进行时”的氛围。将整改落实工作纳入集团公司总部部门绩效考核和成员单位经营业绩考核,整改效果与考核挂钩,促进了齐抓共改局面的形成。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地把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一)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集团公司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一是抓好党组自身的学习提高。修订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列入党组中心组每季度的必学内容,对重要指示要求做到随到随学。整改中,党组先后4次组织学习,认真学习了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示,集体研读了《党组工作条例》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进一步强化了国有企业中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思想认识,增强了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自觉意识。7月15日召开的集团公司党组扩大会议上,党组书记王寿君重点就坚持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地位、完善集团公司党建工作、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作了主题讲话,对成员单位抓好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整改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组织开展了内部巡视。抽调人员组成两个内部巡视组,重点围绕“四个着力”,对两个成员单位展开了带有专项巡视性质的常规巡视。巡视中,与干部职工谈话近400人次,采取设立值班电话、联系信箱和举报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信访,通过调阅资料及分赴分公司、项目现场调研等方式开展现场巡视,深入查找被巡视单位存在问题,并严肃进行反馈,对整改提出具体要求,督促被巡视单位认真整改,目前被巡视单位已完成整改落实,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三是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加强工程建设规范化治理上。集团公司制定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动计划》,组织成员单位制定了实施细则,推动完善决策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集团公司从事建安行业的8家成员单位进行了普遍检查,努力消除生产经营中的违规行为。印发了《关于治理工程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通知》,加大了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的治理力度。四是加大对问题线索查处的领导力度。党组主要领导全程跟踪掌控,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党组先后4次召开会议,听取党组纪检组核查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处理意见,做到了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快查快办。认真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负有责任的5名成员单位领导给予了纪律处分;注重抓早抓小,对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诫勉谈话10人,强化了“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

2、关于党组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及办案力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认真办理中央第一巡视组交办事项和信访件。根据交办事项涉及单位和问题性质,全集团公司调配人员100多人次,组成29个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为确保办案的质量,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加强对调查组的具体指导,先后召开专题会议34次,认真分析研究每个交办事项,对每个关键节点认真跟踪把关,确保事实调查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规、按时完成,并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的案件线索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二是加大压力传导力度。整改期间,党组纪检组主要领导利用党组扩大会议、下基层进行专项检查和督促整改等时机,与成员单位纪委书记约谈24人次,就履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对交成员单位办理的问题线索及时督办,实时掌控进度。落实抓早抓小的要求,对单位发生问题较多,但尚不足以追究领导责任的2名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警示谈话。三是深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了“严肃纪律、严守规矩”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通报的违纪案例为教材,以身边发生的问题为镜鉴,反思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起到了震动警醒的作用。四是着力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将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日常业务监管中,提升监督工作有效性这一目标,建立了总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业务部门在加强业务监管中落实反腐倡廉监督。组织对总部各部门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考核打分,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五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立了50人的案件查办专家库,制定了《成员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及监察机构正职提名考察办法》,加大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垂直考察力度。按照“三转”的要求,对纪委书记兼职和担负的其他职责进行了清理,目前大多数成员单位已落实纪委书记专职化的要求。

(二)“三重一大”决策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决策造成损失、引发风险的问题。一是对因违规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严肃追责,先后查处4起违规决策的问题,6名成员单位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建立董事会,研究制定、修订《集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等9份关于规范议事决策的制度规定。组织力量研究制定成员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容和程序指引》,对成员单位党委会、董事会、股东会、总经理会议事决策的范围、内容和程序作出了规范。三是深入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成成员单位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了普遍自查,对近三年来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不按规定集体决策的问题逐条详列报集团公司备案,并组织整改。其后,集团公司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每个单位具体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四是突出风险点管控。围绕规范投资管理,修订了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制定了《分类投资管理细则》,制订了股份公司资产投资、股权投资、融资建设项目管理3个工作指引。开展了资金拆借专项治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将对外拆借资金、对外担保以及各类保证金支付情况进行梳理,制定了清理措施,并督促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截至目前累计收回资金12.35亿元。加强投资管理委员会管理,完善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调整委员会成员,梳理优化投资管理流程。加强公司内部融资工作管理,成立集团公司借款及担保审查委员会,加大对下属公司申请资金支持及担保等事项的审核力度,进一步提高内部融资工作的审查质量和效率,起到了防范风险、降本增效的作用。五是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收购新华发电公司的问题,加大协调力度,目前新华发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产权登记证已完成办理。

2、关于选人用人不慎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针对个别成员单位存在选拔任用干部不规范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认真整改。同时,对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此类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清理,着力杜绝问题重复发生。二是严格贯彻执行选拔任用程序和干部任期制,印发了集团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任期制,合理减少干部调整频次。着手研究制定落实党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措施办法,努力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三是针对领导班子配备、领导干部调整缺乏系统思考的问题,修订《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制定了《所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管理办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考察了解干部,合理科学运用考核结果,慎重选拔任用干部。对成员单位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组建3个检查组对所有成员单位的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四是针对干部使用缺乏科学计划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启动所属单位后备干部选拔工作,建立后备干部信息库,增强选拔任用干部的计划性和系统性。五是针对在巡视检查中暴露出部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业务水平有欠缺的问题,开展了集团公司组织人事工作业务培训暨党委书记培训述职会议,就加强企业党建和选人用人、干部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三)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领域廉洁风险较大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转包分包和拆借资金产生严重腐败隐患方面的问题。采取党组统管、跟踪督办,集团公司领导“挂帅出征”、股份公司高管协助,总部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的方式,对转包分包、拆借资金问题开展了集中的专项整治。一是对转包分包问题分排查整治、深入整治、持续改进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对全部在建、新签的核电与非核电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治情况和效果进行了检查。着力健全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制度,先后编制股份公司《民用项目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项目垫资及合同履约指引》。目前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的新签项目,均已按法规要求进行了整改,依法合规运作。二是对一些单位垫付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问题,制定工程项目内部承包、项目承包经营风险抵押等管理办法,确保公司的收益。组织各相关单位细化关于规范合作项目管理的措施方案。对此类问题突出的个别成员单位,集团公司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建立项目分级分类机制、责任“看板”机制及按月通报机制,目前该公司有6家责任主体已签订还款计划,其他尚未签订还款计划的也正抓紧进行协商。三是开展“两金”(应收账款及存货)占用专项清理,对应收账款和存货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大力推动各单位开展“两金”清理工作,制订了以5月31日为基准日的“两金”清查报告和集团公司“两金”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完成了集团公司“两金”压降目标统计工作。通过清理,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对“两金”占用清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各成员单位千方百计进一步压缩“两金”规模。集团公司制定了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拟定2015-2016年“两金”存量规模取得较大幅度下降,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逐年提高。四是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全面启动财务公司资金集中工作,平稳有序地实现结算中心与财务公司的对接。截至目前,各成员单位已按新的资金集中方案的要求,全部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五大银行银企挂接工作顺利推进,财务公司资金集中工作进入全面推广阶段,核心业务系统的运行情况基本平稳。进一步提高资金集中度,将相关指标纳入考核。通过对资金集中管理,各二级成员单位的资金集中情况大幅提高,普遍达到90%左右。加强了日均资金归集的管理,各成员单位及时上报资金日报及分析,强化了公司对整体资金分布情况及资金归集情况的动态管理。五是进一步梳理完善企业项目投(融、垫)资、项目决策等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为重点,组织力量共同梳理了现有决策制度,协商提出了需补充完善的制度清单,拟定了制度发布及宣贯计划。针对融资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治理和规范,明确规定子公司发起的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融资建设项目以及垫资、借款、履约保证金达到一定风险水平的项目,都要经过股份公司审核。六是进一步强化法律风险管理。制定发布《股份公司工程项目全过程法律风险管理要素指引》,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风险识别进行了甄别,对集团公司决策的项目开展分析论证,制定风险防控预案,目前已对部分项目开展相关工作。开展了集团公司全系统合同季度统计分析工作,对核电项目、民用项目及重大合同履行中的风险进行识别和提示。对集团公司全系统内未结的1000万元以上诉讼案件与成员单位逐项分析梳理,推进办理。目前已完成对5家成员单位的调研工作,剩余成员单位的调研工作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落实。

2、关于有些领导人员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围绕工程项目牟利的问题。在单独约谈中,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向成员单位领导人员逐个提出要求,发出“禁止令”。党组纪检组牵头,结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转包分包、拆借资金的专项整治,对此类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组织各级领导人员进行了自查,并拟于下一步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各成员单位党委班子成员和领导人员向组织专门作出报告和书面承诺。对已经发现的问题严肃进行查处,1名原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已因涉嫌受贿罪被执行逮捕,该案正在调查中。

3、关于工程物资、设备采购不规范留下寻租空间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5家成员单位核电物资采购情况开展检查,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接受检查的成员单位已按照要求制定和上报了整改措施,下一步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对各单位非核项目物资招标与集中采购情况开展检查,针对个别单位未按规定招投标问题开展专项工作,责令其上报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二是以中核建材为载体建设集中采购平台,组织专家对中核建材公司管理体系进行专项评审,确保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运行。召开供应商评议会,就合格供方清单内容格式、供应商管理、供应资源共享等达成统一认识,及时发布股份公司供应商清单。大力推动建立管理体系,两次组织专家对核电工程物资编码进行评审,及时予以发布。建立双周例会制度,目前核电物资集中采购信息化平台具备运行条件,部分成员单位已展开试运行。三是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大力完善集团公司招投标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管理,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编制完成集团公司《民用项目工程分包与物资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并推动各单位非核工程集中采购行为,督促各单位梳理关于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结合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各单位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非核项目集中采购工作。四是全面启动核电工程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以“华龙一号”新开工项目为契机,成立了“华龙一号”项目集中采购工作机构。为了加快工作进展,组织召开了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并持续跟踪评估集中采购进展,解决集中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步完善集中采购规范,提高集中采购水平。

4、关于对海外公司和工程项目缺乏监管导致损失的问题。一是对海外项目发生亏损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加大监督执行力度,并以此为案例对未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警示教育。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协调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二是完善海外工程管理制度体系,对现存管理制度中需要完善的进行了修订,对已形成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对管理职责有交叉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先后修订了集团公司《境外机构管理办法》、《境外民用工程管理办法》和《投资管理程序》等涉及海外公司和工程项目的管理规定。召开集团公司第二季度境外业务经验交流会,对相关单位境外业务总体情况进行梳理,就集团公司国际业务战略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三是结合国资委监事会组织的境外项目检查,对集团公司总部以及各成员单位综合管理体系、境外项目执行情况再次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制定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意见措施。四是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建立了国际业务风险防控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库,进一步加大对海外业务相关评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力度。完成对《国际风险防控专家评审管理办法》、《国际风险防控专家评审实施细则》的制定,初步具备评审能力。五是以和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为平台,积极转变集团公司海外业务分散的现状,逐步推动统一海外市场布局和协调,形成合力,减少风险。目前已会同和建国际各股东对和建国际的重大项目进行评审及决策,集团公司组织各有关成员单位与和建国际一起对发展路径进行了梳理。六是对在海外公司和工程项目中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党的工作问题进行了调研论证。

(四)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频发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会计核算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是对个别成员单位违规发放奖金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5名领导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并清退了违纪所得。二是开展财务会计标准化建设。印发了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工作标准化建设方案》,各单位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对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标准化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业务骨干人员编制培训教材,并开展培训预报名工作。召开财务会计标准化培训研讨会,组织各成员单位标准化培训讲师和标准化工作负责人,对培训教材进行了研讨修订。同时,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及整改工作。各单位成立了标准化建设工作小组,组织骨干力量,对照集团公司标准化建设验收标准,开展标准化工作手册编制、完善财务管理体系等工作,分析查找问题,积极整改,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深入。三是提升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设财务报表网络平台,加强财务指标的动态管理,提高财务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会计标准化和网络报表平台调研工作,开展了财务报表管理平台的建设,目前网络报表平台初步搭建完成,并开始填报试运行。下一步将逐步开展后续工作,做好财务分析,为领导层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2、关于违规发放薪酬福利问题。一是对已经发放的违规薪酬福利进行了清退。截至目前相关费用已清退完毕,涉及金额6174.43万元。二是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相关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成员单位薪酬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22家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选人用人、薪酬福利、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集团公司党组汇报。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各成员单位薪酬管理方面的业务指导,对薪酬福利管理有关政策和新出台的制度进行培训。四是对严格贯彻国家及国资委相关收入分配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工资总额管理。下一步将不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严肃收入分配纪律专项检查,加强对各单位收入分配工作的日常监督,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偏大的问题。一是对接待费开支较大的3家成员单位,集团公司成立专项检查组进行集中整顿,大力推动整改。目前,3家单位业务接待费同比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严肃查处了个别成员单位顶风违纪,公款组织管理人员旅游的问题,给予相关领导人员党、政纪处分,并清退了参加旅游的领导人员花费款项。二是制定并下发了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总部其他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修订了集团公司总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及实施细则,规范了集团公司总部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并按制度要求设计公务用车、财务报销等工作流程,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管理。三是督促、指导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和落实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管理制度,实现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管理全覆盖。

(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巡视期间,中央第一巡视组共交办112件问题线索,集团公司均予以认真查办。其中限时查处报结果的29项,全部进行初核,立案19起,办结17起,向司法机关移送2起,经查不实或完成协查任务予以了结10项。关注及进一步关注的5项问题,初核4项,了结1项,对经初核存在违规违纪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项,经查不实予以了结2项。参考的22项问题,初核12项,谈话函询7项,已有结论或不具可查性予以了结3项,经初核存在违规违纪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项;经查不实予以了结16项。对于转办的56件信访举报件,均严格按照五类方式研究、处置,其中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31件。应由党组纪检组本级办理的5件,目前全部了结。转办26件,其中24件要求相关单位纪委查处并限期报告结果,其余2件转相关单位党委酌处。截至目前,相关单位纪委对其中25件信访线索开展了初核,经初核与事实不符了结18件;发现问题但情节轻微,已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5件;已立案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查处1件,在办1件。截至目前,已有37人受到查处,其中党组管理干部25人、成员单位管理干部12人。受到党纪处分的人员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留党察看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0人、党内警告处分14人;给予组织处理的人员中,给予免职处理2人、降职处理2人、调离岗位处理1人、警示谈话处理18人。

三、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巡视成果转化为促进公司平稳较快发展的动力

下一步,集团公司党组决心继续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的深化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一)抓住根本问题,下大力抓好集团公司党组织建设

集团公司党组将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头等大事,认真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国企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大力促进党的建设和企业改革发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党组、纪检组将切实扛起“两个责任”,始终坚持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对下属单位党委、纪委的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从严治党的压力层层传递,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进步。

(二)严肃纪律规矩,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改进作风

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注重抓早抓小。紧紧抓住重点,继续严肃查办违法违纪问题,持续加大对“三类重点人员”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狠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发生“回潮”和“反弹”。坚持从严执纪,一把尺子量到底,不断强化纪律规矩的严肃性。坚持对处理问题公开曝光,强化警示作用,不断浓厚震慑、知止、不敢的氛围。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重大案件督办机制,统一协调集团内办案资源,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进一步强化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三)坚持务求实效,始终不懈地推动整改效果深化

保持“抓铁有痕”的狠劲和韧劲,把各项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抓到位。对取得初步成效、仍需进一步推进的8项整改措施,坚持“挂账销号”,持续加强监管,确保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17项整改措施,纳入领导工作重点和部门职责,坚持常抓常管,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职用权的监督,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管,确保权力在轨道上运行。认真抓好对转包分包、拆借资金等问题的长期整改,不断提升集团公司的科学管理水平。坚决清理并严肃查处领导人员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围绕工程项目牟利、工程物资、设备采购不规范留下寻租空间等问题,消除利益输送、侵吞挥霍国有资产问题和腐败隐患。

(四)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问题中不断推动发展进步

认真落实“剑指问题、倒逼改革”的要求,在解决问题中推动党的建设水平的提升和企业的发展进步。始终注重进一步深化对问题原因的认识,在消除“根源”上拿出有力的办法举措;进一步固化整改中产生的好做法,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真正构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同时,认真组织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改造主观世界、提升自我要求,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要求,为集团公司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履行中央企业、军工集团的职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成为国家安全重要基石,在新的时期续写新的辉煌篇章”的要求,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证,在坚定不移地把国企做大做强做优中更加有力地发挥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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