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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严惩农村黑恶势力,惩处侵害留守儿童、妇女等犯罪行为
最高法出台意见再次要求依法惩处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
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表示,要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惩处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犯罪行为。
《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走私大米、玉米、食糖等农产品犯罪行为,持续推进惩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伪劣农资犯罪行为。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配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涉及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的生效裁判和行政处罚决定中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力度。
与此同时,要依法审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纠纷案件,保障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要加大对种源“卡脖子”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南繁硅谷”种业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意见》还要求,要妥善审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纠纷案件,助推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要妥善审理涉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维护新就业形态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劳动保障权益。
同时,加大脱贫地区公共基础建设欠薪案件的审执力度,“特别是脱贫地区以工代赈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欠薪案件的审执力度,切实提高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质效。”《意见》要求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农民工权益保护力度,保持治理欠薪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依法公正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
《意见》还明确提出要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严惩宗族恶势力和“村霸”“市霸”“行霸”“路霸”等农村黑恶势力。依法惩处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犯罪行为。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防止邪教向农村渗透。
《意见》围绕惠农富农目标,明确提出要依法惩处截留、挤占农业补贴犯罪行为,积极开展根治涉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民生案件审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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