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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中院解释行凶者为何能携刀进法院:信访或开庭者才须安检

澎湃新闻记者 朱安足
2015-09-11 17:0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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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上午,在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案件当事人胡庆刚持刀刺伤四名法官,随后被抓获。央视曝光了行凶者进入法院并行凶的监控视频。

十堰中院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还回答了外界颇为关心的一个问题:法院一楼有安检系统,行凶者如何能够携刀进如法院?

为何未过安检?

综合监控视频和媒体报道,当天胡庆刚赶到法院来领取二审判决书,经法院值班法警联系,胡庆刚案主审法官刘坦(女)下楼。

在刘坦的引导下胡庆刚进入法院,并乘电梯到六楼,进了一间办公室,二十分钟后便发生了血案。

为何胡庆刚能够不经安检就就进入法院,从而将刀具带入法院呢?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胡庆刚当时是用报纸将刀包住,带进办公楼。

接受央视采访时,十堰中院宣传处处长瞿万勇解释了为何胡庆刚没有进行安检:法院对于安检的规定是,如果当事人是来信访或开庭,必须要过安检通道才能进入法院大楼;如果不是来信访或者开庭的当事人,是不是必须经过安检,则由主审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和当事人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决定。

胡庆刚从仲裁、一审、二审的整个过程,“表现比较平稳,没有什么过激言行出现”。

一法官身中七刀失血三分之二

十堰中院通报称,9月9日,十堰中院民三庭法官刘坦、郑飞在依法给已经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上诉人胡庆刚送达劳务纠纷案件判决书并予答疑时,胡庆刚突然持刀刺伤法官刘坦、郑飞,法官刘占省、胡韧先后上前制止时也被刺伤。

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光远说,胡庆刚不服判决和刘坦发生争执,持续了十几分钟,然后掏出水果刀,朝刘坦两侧胸部各捅一刀。随后,同在一个办公室的郑飞法官上前夺刀时,两根肋骨被捅伤,肺部和心包也被捅伤。

刘坦是一名十个月大婴儿的母亲,胸部受了贯通伤,无法再给孩子喂奶了。在医院接受央视采访时称,“他(胡庆刚)没有情绪激动,我没有情绪激动,我们交流都是很平和的。”

行凶后,胡庆刚从楼梯逃跑,因为不熟悉大楼结构,被困在楼内,随后被赶到的民警与法院法警联手抓获。

四名法官中郑飞受伤最重,身重7刀,失血量占到整体血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七个小时手术才脱离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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