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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重申廉洁从教“高压线”:有偿家教严重者,撤销教师资格

通讯员 宁纪轩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袁杰
2015-09-09 21:0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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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当年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有关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或者由学校解除聘用关系。”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9月9日,第三十一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南京市教育局在祝愿广大教师节日快乐的同时,还向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师发出了提醒短信,要求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各种违反师德的行为。

短信中称,要“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师表形象,倡文明新风,过一个有意义的教师节”。

近年来,南京市教育局坚持把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教师的“必修课”狠抓不放,全市教师坚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规范,先后涌现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吴邵萍、葛华钦、“全国师德标兵”杨瑞清、首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个人”陶勑恒、“全国最美乡村教师”徐其军和近日刚获评“江苏省最美教师”的王鼎宏等一大批师德楷模。

然而,“近年来,我们也发现有极少数人师德不正,师风不纯,损害了教师队伍的形象。”南京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对此,南京市教育局陆续出台了《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关于规范师德师风投诉处理的意见》等,从制度上严格约束和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澎湃新闻记者在《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里看到,18条规定清晰地标注出什么是有偿家教、如何禁止有偿家教、怎样处理有偿家教、有哪些治理有偿家教的机制。

比如,特级教师、教授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从事有偿家教的,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撤销其相关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学校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关于规范师德师风投诉处理的意见》则推出了“首问负责制”、“师德师风投诉办理单”制、“责任追究制”等3项新规,对如何处理师德师风投诉进行了规范。

“对师德师风投诉,如有隐匿、袒护、重查轻处甚至故意泄密、打击报复等情况,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个人的责任。”

据悉,截止9月,南京市教育局今年共接到各类师德师风投诉57件,查实21件,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有力地维护了教育工作者队伍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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