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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6人吃断肠草“进补”中毒死亡,另有21人正在救治

澎湃新闻记者 吴跃伟
2015-09-09 11:0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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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人民政府官网通报,该县发生一起村民食用草乌中毒事件,6人抢救无效死亡,其余21人正在救治当中。

宾川县目前已启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排查当天参加就餐的人员,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发出通知,杜绝食用不明食材,防止类似中毒事件的发生。

通报介绍,9月8日晚,宾川县金牛镇一村民邀约亲戚朋友到家中煮食草乌炖猪脚,参加就餐的亲属先后出现中毒症状,并到医院就诊。

由于草乌是传统中药,草乌炖肉引发中毒的事件此前曾在云南境内发生。

据云南媒体《春城晚报》报道,2008年11月份,云南玉溪市红塔区一个专门烹制食用草乌的饭店发生一起中毒事件,先后有57人在食用含草乌菜肴后出现中毒症状,到医院就诊,所幸无人员伤亡。一年后,2009年12月,玉溪市再次发生食用草乌中毒事件,17人中毒,其中2人抢救无效死亡。

玉溪市人民医院主治医师陈斌曾对媒体表示,玉溪民间有食用草乌进补的饮食习惯,但因此而中毒的人年年都有。乌头是常见的中草药,北乌头干燥的块根被称为草乌,具有抗炎、免疫抑制、麻醉止痛、降血压等作用,临床上主要适用于头痛、关节痛等症状。草乌等乌头类药物的主要毒性成分包括乌头碱、次乌头碱、新乌头碱。这些成分经炮制或久煎1小时以上,可水解,毒性降低,但过量食用时,仍可致中毒。口服纯乌头碱0.2mg即可中毒,3—5mg可致死。

云南玉溪市红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医师师艾丽等人2011年在《现代预防医学》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浅析玉溪市近年来草乌中毒事件》称,玉溪市民间将草乌作为冬季“补品”,是片面突出了草乌的疗效,忽略了乌头碱的剧毒,极为危险。玉溪市患者草乌中毒的原因有三种:一是煎煮时间太短,乌头碱分解不彻底,未完全水解为毒性较弱的苯酰乌头原碱和乙酸;二是,加工后的乌头碱已水解较完全,但水解后的苯酰乌头原碱和乌头原碱仍具有毒性, 用药过量也会导致中毒,三是个体差异。体质不同导致耐药能力不一样。

2014年,由于产品中含有草乌,云南白药修改药品说明书,增加配方含草乌成分等内容,并就该成分标注警示语。根据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包括砒霜、水银、生川乌、生草乌、雄黄在内的28种毒性中药品种需要特别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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