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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未成年人在四类特赦服刑罪犯中比例较大,需帮教关怀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2015-08-31 18:44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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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特赦人群中,未成年人占比较大。”8月31日上午,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8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胡伟新在发布会上透露如上消息。他表示,特赦之后还需要对这些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关怀,不能放任不管。

8月2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当日签署主席特赦令,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

其中特赦的未成年罪犯要满足如下条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但犯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贩卖毒品犯罪的除外。

关于未成年罪犯特赦后安置问题,此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也做过介绍。他说,国家对这一群体赦免,体现国家对这一群体的感化,但不是特赦后就不再管理了,还要对他们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通过特赦接受法制教育,进一步树立遵守法律、遵守宪法的意识,更好地回归社会,成长为社会所需要的守法公民。

胡伟新介绍,近年来,未成年人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前些年,未成年犯罪案件约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目前,占比下降至约4%,大概一年有5万件左右。下一步,最高法将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作出一些政策调整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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