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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向公安部集中移送22起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案件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8月28日通报,证监会近期向公安部集中移送22起涉嫌犯罪案件,其中包括3起市场操纵案、7起内幕交易案、6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和6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及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
今年以来,证监会正式启动刑事移送的案件总数已达48起。
据介绍,操纵市场案件,特别是利用市值管理等手段为掩护实施信息操纵的案件主要为相关违法主体与职业操盘手合谋操纵股价,通过上市公司“编题材、讲故事”,操盘手同步在二级市场拉抬股价,刺激股价巨幅上扬,非法获利数额巨大。
如某上市公司股东张某与某职业操盘手孔某勾结,操纵某上市公司信息发布,拉抬股价,在高位减持公司股票后,非法获利数十亿元。
内幕交易案件则有不少涉及证券从业人员。
如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罗某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多家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先后多次从事内幕交易,非法获利;在相关内幕交易案件中,内幕信息知情人不仅自己从事内幕交易,还泄露内幕信息给亲友,供其从事内幕交易,非法获利。
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牟利仍然多发高发,有的案件交易金额巨大,非法获利多达亿元。
如某证券公司齐某,利用该公司自营账户交易决策的未公开信息,由本人及其配偶与自营账户趋同交易证券,趋同交易金额近十亿元,非法获利数千万元。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及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中,不少通过媒体以及股吧等网络平台编造、传播公司并购重组虚假信息,影响股票价量后借机获利。
此前,长沙某银行部门负责人王某利用他人账户于2015年4月20日、22日共计买入“湖南发展”6万股后,于22日晚使用“云像一片云”账号,在东方财富“湖南发展”股吧编造发布“湖南发展有可能募资收购财富证券”虚假信息。
此后三个交易日,“湖南发展”股价上涨26.3%,湖南发展于24日、26日分别发布澄清公告。王某于2015年5月11日、19日卖出上述“湖南发展”股票,获利131132.5元。
证监会称,上述案件类型多样,违法主体身份各异,涉案资金规模较大,违法犯罪手法隐蔽,个案非法获利巨大,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秩序。
证监会表示将一如既往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前期股市异常波动期间的违法违规活动开展严厉打击,充分依托与公安机关建立的良好工作机制,有效发挥各自工作优势,继续加大重大案件移送力度,依法有效维护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为证监会近期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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