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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地方标准实施,加梯从个案走向量产
在上海,加装电梯从“个案”走向“量产”。
截至目前,上海已累计完工投入运行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700余台,今年全市将完成电梯加装1000台以上。
2021年7月1日起,上海市地方标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安全技术要求》实施。该地方标准从选型配置要求、建筑结构要求、标志及保护要求、验收要求和维护保养要求等方面,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出了具体的安全技术要求,为加装电梯高质量推进提供技术支撑。
根据既有多层住宅的建筑特点、环境、绿化、空间、地下等情况特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安全技术要求》的部分条款高于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一、充分考虑老旧小区的空间结构限制
考虑到新建井道的高度限制(原则上不超过原有建筑物高度)和对周边房屋的采光影响程度,在4.2.1条款中,规定了电梯宜采用无机房的电梯的要求。因为无机房井道比有机房井道的整体高度低 2m 多(减少了一个机房的高度),同时无机房电梯最适合12层及以下的建筑使用,这样不仅可以节省诸多建筑空间,也能减少对周边房屋的采光影响。
加装电梯的连廊一般都装有窗户以及有部分底层候梯厅半室外的情况,在 5.3.2 条款中,规定了候梯厅的地坪与电梯层门地坎之间的坡道过渡、候梯厅底层地坪略高于室外地坪的要求。这样能有效防止侯梯厅积水流入井道以及井道外道路的积水进入电梯井道(底坑),造成设备损坏。
二、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安全出行需求
根据上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市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达到23.4%。在4.3.2.3条款中,规定了将电梯轿厢的平层保持精度提升至±15mm 范围内的要求。这样可有效控制人员进出电梯时轿厢内外的高度差,尽可能降低老年人进出电梯时因高度差太大引起的绊倒风险,同时也可方便轮椅的进出。
考虑到加装电梯使用人群中老年人居多的现状,在4.3.3.7条款中,规定了轿厢内照明在正常供电以及紧急电源供电状态下的要求,将轿厢内控制装置上以及地面上的照度由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宜不小于501x提高至1001x,同时明确了紧急照明的照度和覆盖位置,方便老年人的乘用和操作。
三、充分考虑加装电梯的安全舒适要求
加装电梯的侯梯厅不全为封闭的室内空间,层站侧电气部件如呼梯按钮、层门和轿门的电气门锁以及对无机房电梯层门处的控制柜或操纵箱、供电电源箱等在风、雨的影响下易潮湿受影响。在 4.2.6 条款中,当电梯的候梯厅部分为非封闭的室内空间时,规定了层站侧电气部件的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的要求,确保电梯在潮湿环境下也能正常使用和安全使用。
由于加装电梯的户外井道及井道内的轿厢在夏季的环境与温度要比室内井道恶劣许多,在 4.3.3.6条款中,引用了新加坡(热带)轿厢通风装置的风量要求以及紧急电源时的供电要求。该要求,特别是正常通风装置电源发生故障后风扇通风量的保持,能确保不管电源处于何种状态,轿厢内都能有效通风,降低温度,提高舒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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