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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奇案·背景|蔡云龙“为延缓行刑”曾两次自曝还有命案
【编者按】
8月26日,澎湃新闻独家报道了辽宁的哥董恩柱案。在这起发生在12年的凶案中,葫芦岛警方迫于董恩柱之妻的持续上访,在一周内宣布命案告破——在押死刑犯蔡云龙和已死的李明珠被认定为凶手。
警方两次将本案移送到葫芦岛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一次被退回补充侦查,后又一次则直接被检方建议撤案。
但据警方的结案报告:蔡云龙交代的整个过程与现场勘察、调查访问的所有细节相吻合,不存在诱供、引诱情况。
董恩柱之妻则认为,这是警方在拿死刑犯“顶包”糊弄自己。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蔡云龙曾表示,他还有两起命案在身。不过,这被视为他为延缓死刑执行才有的说辞。2006年1月19日,辽宁当地的媒体《华商晨报》和《半岛晨报》均报道了蔡云龙案的有关情况。
以下为详细报道:
遇害出租车司机董恩柱照片。澎湃新闻记者 周超 翻拍题:两次举报杀人就为拖延死刑
“我还有杀人案在身!”1年来,一个叫蔡云龙的罪犯就是这样,靠承揽杀头之罪延长生命。但蔡云龙主动担起的杀人罪却没有被司法机关认定。1月18日,他还是被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执行死刑。
2003年末,葫芦岛市警方破获一个系列拦路和入室抢劫案件,6名歹徒拦路和入室抢劫20多起,被省公安厅列为大案。
2004年11月,蔡云龙和同案的尚未华被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一审判决后,蔡云龙不服,向辽宁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为延缓高级法院对他死刑的核准,蔡云龙告诉看守所民警:“我还有两起人命案需要交代。”
两起案件分别为:2002年11月13日,兴城市一名妇女被杀;2003年10月18日,兴城市一名出租车司机被杀害。这两起案件都久未侦破。
蔡云龙交代的这两起案件确实存在,为了查明蔡云龙交代的两起案件,辽宁省高级法院暂缓核准蔡云龙死刑和签发对蔡云龙执行死刑的命令。但蔡云龙所交代的事实没有得到确认。(沈阳《华商晨报》供《半岛晨报》稿)
题:死囚为延缓行刑两次举报“杀人案”
“我还有杀人案在身!”一年来,死囚蔡云龙靠举报自己延长生命。
但蔡云龙主动交代的杀人案却没有被司法机关认定。1月18日,蔡云龙终于被执行死刑。2003年末,葫芦岛市警方破获一个系列拦路和入室抢劫案件,6名歹徒作案20多起。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蔡云龙来自丹东东港市。法院准备开庭审理时,蔡云龙交代伙同尚未华先
后两次抢劫出租车,将司机害死的事实。2004年11月,尚、蔡二人被一审判处死刑。一审判决后,蔡云龙向省高法提起上诉。蔡云龙告诉看守所民警:“我还有两起人命案在身。”今年1月18日上午,葫芦岛市中院将蔡云龙和尚未华执行死刑。记者了解到,蔡云龙所交代的事实没有得到确认。
葫芦岛市一名律师指出,蔡云龙“承揽”命案,目的是为了延缓执行死刑的时间。(据《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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