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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百人百事 | “桃树风波”:推动农村政策拨乱反正

2021-07-21 07: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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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湖州史志 ,作者湖党研

湖州史志

湖州历史、人文地理、趣闻轶事、学术交流

“桃树风波”:

推动农村政策拨乱反正

1978年5月31日,《人民日报》头版以《党的政策必须落实,自留地上桃树不能砍》为题,转载了《浙江日报》上的读者来信、调查附记和编者按,把吴兴县弁南公社潘店大队将社员自留地上4000株桃树强行砍光的事件在全国曝光。

新中国成立后,党在农村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经济政策,包括社员自留地的政策。所谓自留地,就是为照顾社员种植蔬菜和其他作物的需要,由合作社(公社)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1961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规定“自留地一般占生产大队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七,长期归社员家庭使用”,自留地(自留山)上的“作物永远归社员所有”。这一政策受到广大社员的拥护,在各地得到较好执行。“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极左思潮的影响,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受到冲击,自留地被不同程度地收回。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后,各地开始落实党在农村的政策,努力恢复农业生产。但由于“左”的错误长期存在,短期不可能彻底消除,农村工作中许多“左”的政策仍在延续。在这一背景下,吴兴县弁南公社潘店大队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桃树风波”,由此还引起了一场有关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的大讨论。

弁南公社潘店大队位于湖州近郊,有3个生产队、137户社员,是个以粮为主兼营蚕桑、渔业、山林的大队。从1966年开始,社员陆续在自留地上种植桃树,至1977年底已有80%的农户种有桃树。自留地上的4000多株桃树,每年收入可达1万元左右,是社员的重要经济来源。

1977年12月,弁南公社农业学大寨工作组进驻潘店大队,为了解决“自留地生产中出现的个人与集体争肥料、争劳力、争季节的矛盾”,把社员自留地上种的桃树视为“资本主义尾巴”,责令干部群众把自留地上的桃树砍光。大队干部、社员反对工作组的做法,甚至提出把桃子全部卖给国家或桃树归生产队集体所有的办法来劝阻,但最后还是没能保住桃树。4000多株桃树几天时间就被全部砍光,平均每户社员损失百余元的收入。

潘店村(1979年)

“桃树风波”发生后,社员普遍表示不满,认为砍社员自留地上的桃树违背了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强烈要求上级派人调查,纠正错误。随后,有人分别向《浙江日报》和吴兴县委写信反映这一情况。

1978年4月19日,《浙江日报》头版以《砍掉四千株桃树的错误必须纠正》为题,登载了关于此事的读者来信和记者调查,并配发了600多字的编者按,明确指出弁南公社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违反了党的政策,破坏了生产,挫伤了社员积极性,造成了不良后果。

随后,新华社转发了此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向全国也播发了新华社的消息,《人民日报》也于5月31日在头版刊发文章。

《人民日报》关于“桃树风波”的报道

在此同时,3月中旬收到群众来信后,吴兴县委领导即作出批示,指出砍社员自留地上的桃树是错误的,必须调查处理。吴兴县委有关负责人到潘店大队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社员意见,帮助弁南公社党委改正错误。随后,弁南公社党委负责同志在潘店大队召开大会,当众宣讲党报的批评,向群众检查错误、承担责任。

在当时,“桃树风波”只是“左”倾错误政策影响下的个案,其根源是粉碎“四人帮”后,极左思潮被批判,但“左”倾思想的长期影响还在延续。1977年11月,中央召开的普及大寨县工作座谈会明确要求,从1977年冬到次年春,在全国选择10%左右的生产大队实行大队核算。

随后,各县都选择试点推行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队向生产大队的过渡。据统计,吴兴县有28个大队在1977年冬至次年春试行。其中,吴兴县升山公社乌山大队实行山林、鱼塘“三级所有、两级管理”,社员自留地每人缩小到4厘,房前屋后场地超过5米的归生产队,社员所种柿子树一律折价归队。

这些政策实施后,群众砍树、拔菜,有的生产队砍掉了三分之二的毛竹,自留地上已种的蔬菜全部毁掉,社员自己吃菜也成了问题,家庭养猪量也随之急骤下降,社员副业收入明显减少。

就在这些错误政策实行时,全国理论界则试图打破这些政策背后的思想禁锢。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由此引发了一场席卷全国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思想和理论界的积极变化,为“桃树风波”的平息提供了必要的舆论条件,同时也推动了各地及时纠正农村中的错误政策。

可以说,当时吴兴县“桃树风波”是两年徘徊时期“左”倾思想和政策在农村的集中暴露。《浙江日报》《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等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正确引导,对推动农村政策的拨乱反正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第一个关于农村改革的中央文件——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指出:“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正当补充,决不允许把它们当作资本主义经济来批判和取缔。”这一表述,就源于《人民日报》对“桃树风波”的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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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百年百人百事 | “桃树风波”:推动农村政策拨乱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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