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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前总编遇袭案两被告获刑19年,各为10万港元行凶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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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香港《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在街头遭歹徒袭击。
据中新网香港8月21日消息,香港《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遇袭案,两名被告叶剑华、黄志华8月2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各被判入狱19年。
去年2月26日,当时担任世华网络营运总裁的刘进图开车去吃早餐,下车后遭两名凶徒袭击。刘进图身中6刀,凶徒乘坐摩托车逃去。当年3月,两名港籍凶徒在广东落网,有黑社会背景。同月,凶徒由内地移交香港警方。回港后,两名凶徒在法院提堂。
控方指,两名被告不认识刘进图,各为约10万港元报酬而犯案。为实施袭击,两被告先后偷窃车牌和摩托车用作犯案。两人还多次监视刘进图,得知其行动路线。案发前一日,两被告曾试图行凶,因刘进图没有现身而未能下手。
今年8月13日,7人组成的陪审团一致裁定两名被告意图严重伤害他人身体罪名成立。
8月21日,法官判刑时表示,任何人使用武力,法律都要施以惩处,案件光天化日在街道上发生,判刑要有阻吓性。两名被告凶残地向他人施袭,都无求情因素,且无任何悔意,只为金钱利益而作出冷血行为。被告严重挑战香港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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