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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4年新收金融商事案79万件,结案标的额3642亿
金融商事纠纷态势是金融宏观运行健康与否的“晴雨表”。
8月2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江苏法院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公布2010至2014年间江苏法院金融商事案件的审理情况。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会上获悉,过去4年间,江苏法院共新收各类一审金融商事案件79余万件,结案标的金额高达3642亿元。
其中,2014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金融商事案件19.5万件,比2010年增加52.3%,标的总额更是比2010年增加612%。
江苏高院法官表示,由于金融创新加快与金融运行不规范交织,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金融商事纠纷仍将呈现持续高位运行态势。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金融商事纠纷仍将呈现持续高位运行态势。数据显示,从地区收案量看,江苏省内排名前五的城市分别为徐州、盐城、苏州、连云港、无锡。其中,以2014年为例,徐州地区的民间借贷纠纷收案量达2.3万件,位列省内第一。据江苏高院法官介绍,这反映了徐州地区的民间融资市场十分活跃。
另外,南京市的保险合同纠纷最少,仅297件。江苏高院民二庭副庭长朱亚男表示,这主要是由于南京的保险行业协会和各大保险公司从业操作比较规范,在保险的推销办理过程中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因此保险售后的纠纷相对较少。
据介绍,不仅传统金融机构常常变相增加融资成本,而且小额贷款、典当、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代借贷利率偏高。民间融资约定利息超过法律规定保护上限的情形也屡见不鲜。
此外,改变了传统融资担保模式的联保互保方式,在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的情况下,极易引发“多米诺骨牌”式的连锁风险。
在钢贸市场信贷中,钢贸经营者会采取“五人一组”、“十人一组”的联保模式。但因主题经营风险同质,这样的担保往往是低效甚至无效的。联保互保的极端事例是,某农商行采取夫妻之间互为保证的方式,担保形同虚设。
省高院表示,针对这些运行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加强金融企业风险内部控制与抓好外部有效监管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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