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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男子追问19年前被打案续:市区两级公安已成立专案组
黄国富手持19年前被打的伤情鉴定 本文图均为 受访者供图
福建莆田农民黄国富为追问19年前他被打一案的办理结果,两度起诉莆田市公安局平海边防派出所,第一次是因申请信息公开未果,法院一审认定派出所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的行为违法;第二次,黄国富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起诉,开庭时,派出所负责人称,黄国富被打属实,但案卷已经找不到了。
7月19日,澎湃新闻从黄国富处了解到,派出所不服他第一次起诉后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目前他还没有收到二审结果。
7月19日下午,澎湃新闻从莆田市公安局政治部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针对黄国富案,目前莆田市、秀屿区两级公安机关已经成立专案组,目前仍在调查当中。
莆田中院通知,该案二审将不公开审理。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今年59岁的黄国富是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人。黄国富称,2002年10月18日晚,他在平海村运输海带时遭到了张某等3名社会人员拦截,要求缴纳2000元“特产税”,所谓“特产税”实为“保护费”。几天后,因为发生口角,他遭到张某等3人围殴。
莆田市第一医院认定:黄国富鼻腔出血,眼球结膜出血,耳孔出血,脸部皮肤多处擦伤,头部受到严重创伤。莆田市公安局平海边防所随后对此立案,黄国富被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黄国富说,他重新申请了鉴定,但一直未获关于鉴定结果的答复。张某等3人如何处理,派出所也一直没有给予答复。
这19年来,黄国富一直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但均未了解到案件办理情况。因申请信息公开无果,2020年10月,黄国富将平海边防派出所起诉至法院。2021年4月1日,荔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平海边防派出所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
4月20日,黄国富诉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庭审现场
2021年2月,黄国富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第二次将平海边防派出所起诉至法院。4月20日,该案在荔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澎湃新闻通过庭审视频中注意到,平海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出庭时表示,根据现有材料,可以确认黄国富被殴打的事实,目前确实没有找到该案相关卷宗材料。据当时办案民警称,该案调解结案,但没有保存下来调解协议。他认为,根据现有材料可以证明派出所已经履行法定职责。
黄国富则认为,自己被打后这么多年一直在苦苦追问案件结果,要求严肃处理打人者,并没有参与和同意调解过。公安机关有保管案件完整的法定职责,现在卷宗都找不到了,也证实其没有履行法定职责。
黄国富介绍,他4月24日收到了来自莆田市荔城区法院的《送交上诉状副本通知书》,通知称平海派出所不服他第一次起诉后法院做出的行政判决,提出上诉。6月9日,黄国富收到莆田中院通知书,该院二审决定进行书面审理,不另行组织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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