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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创新创业人才可获120分加分
澎湃新闻记者 姜丽钧 实习生 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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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上海市政府网站发布通知,新版《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新版办法中,总积分标准分值120分,相对于此前的试行办法,部分指标有调整。根据新版办法,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将可以获得120分的加分,从而享受到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和此前的试行办法类似,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按照新版办法,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与此前的试行办法相比,新版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对创新创业人才的吸纳力度加强,在加分指标中增加了“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两项指标。按照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可能积120分,这两类人才的积分具体条件将由上海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这意味着这类人才将可以享受包括子女教育在内的多项公共服务待遇。
在对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方面,新版办法和之前的试行办法基本一致,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一票否决指标明确规定,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上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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