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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披露四川省检察院已指定绵阳市检察院办理南充贿选案
澎湃新闻记者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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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检察日报》在2015年8月8日的一篇文章中低调披露,四川省检察院已指定绵阳市检察院办理“南充贿选案”。
这篇刊登于《检察日报》2015年8月8日第02版的文章题为《查找问题求精准 内外监督动真格——四川:三个“甘当”促进规范司法》。文章提及,“‘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还要强化外部监督,以社会评价促进自侦工作规范司法……’绵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吴长福说。该院在省院指定办理的‘南充贿选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对其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补查和说明。在审判阶段,律师和被告人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均表示认可和信服。”
2015年4月13日,中央纪委高规格专栏《学思践悟》刊发的文章在谈及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战绩”时提及,“山西塌方式腐败、衡阳人大代表贿选案、南充市党代会发生的有组织公款拉票贿选案,都是巡视发现的。”
随后,据《南充日报》报道,2015年4月15日,南充市委书记李仲彬在全市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中也提及“南充贿选案”:“一段时期以来,我们在班子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和缺失。近年南充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特别是南充党代会发生的有组织公款拉票贿选案,全市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代价极其惨痛,教训极其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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