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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法官周末到派出法庭检查途中突发疾病去世,享年52岁
田红飞。 都市时报 图
在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法官田红飞的办公桌上,还放着两个烂尾项目破产重组的案件卷宗。为这两起案件,他付出了许多个日日夜夜的心血,办案的成果还没见到,而他已经等不来案结事了的一天……6月26日,本是一个平常的周末,田红飞在前往派出法庭检查工作的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永远地离开了他的家人和同事,享年52岁。
司法为民
帮助农民工兄弟要回血汗钱
田红飞办公室的书柜里,摆满了各种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案例选编等业务用书。作为法官、副院长,除了完成自己的审判任务,田红飞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指导以及处理行政工作。田红飞一刻也没有放松学习,他的书柜里有一层整整齐齐地摆满了法律法规学习笔记、工作资料汇编以及案例学习摘编,每一本都是他一笔一画认真学习、记录下来,再整理成册的。他热爱审判事业,不断钻研审判技巧,汲取新知识,全面掌握审判工作中所涉及的业务知识。
田红飞是一个善于总结审判经验的法官。追讨劳动报酬历来是农民工的操心事、烦心事、闹心事,对于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他历来十分重视。晋宁区某在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来自云、贵、川、渝等地的63名农民工追讨薪资两年多一直未果,诉状递到晋宁区法院,田红飞立刻带领承办法官多方协调,几经周折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春节前让这63名农民工领到了工资,安心回家过年。
通过案件的成功调处,田红飞总结了案件中的工作经验和好做法,形成了农民工群体性讨薪纠纷处置“十步工作法”,认认真真从每一个案件中积累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不断提升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能力。
事不避难
积极探索 勇于承办疑难案件
晋宁区城区的主干道上,有两个楼盘烂尾已逾十年,成了购房者多年的心病,也成了城市的伤疤。2019年,晋宁区政府决定启动两处楼盘的破产清算工作。由于社会影响重大,那些迟迟等不到自家新房的购房者充满期待。案件到了晋宁区法院,田红飞作为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主动承担了这两起重大疑难案件的相关工作。
两起案件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社会影响面大,破产重整工作一直难以推进。接受任务后,田红飞带领合议庭,积极向上级法院请示报告,到兄弟法院交流学习,与晋宁区委、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作,共同推进破产重整工作。2021年6月中旬,其中一起破产案件立案后,他主动要求承办该案,仅一周时间就整理出三盒档案材料,并认真整理出审判工作记录。
在工作中,田红飞主动思考,将营商环境工作与区委、区政府处置烂尾楼工作结合,牵头起草《昆明市晋宁区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建立“府院”沟通联系互促机制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审判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并通过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执行,为晋宁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提供了保障。
情系群众
主动为被告家属垫付医药费
一次,在一起案件审理期间,被告陈某某的家属身体出现不适,田红飞立即组织干警及时采取措施稳妥处理,大家将其送至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治疗。随后,田红飞也赶到医院了解当事人病情,安抚家属情绪。得知陪同家属未带现金,无法缴纳医疗费时,田红飞立即将自己携带的1000元现金拿给家属垫付医疗费。
在面对当事人时,田红飞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尊重当事人意见,不将自己凌驾于当事人之上,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群众遇到困难时,他也从不犹豫,总是第一时间出手相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和法官的温暖。
作为一名民事法官,田红飞在审判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时刻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融入到每个案件中,设身处地体察当事人的疾苦,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说,认真履行“释明”义务,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作为一名基层法院领导,田红飞时刻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守着法治信仰,用自己的初心交出了一份份优异的答卷。
田红飞的一生,恪守法治信仰,坚守职业道德,他将自己的生命,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他挚爱的法院工作。
★人物名片
田红飞,1968年10月出生于晋宁,1989年8月从云南政法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后分配至晋宁县监察局工作,2003年11月调入晋宁县法院。历任法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政治处主任、副院长,2017年3月至今任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田红飞以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始终坚持在一线办案,主动办理协调疑难案件,所办案件无一冤假错案,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多次获得组织表彰。2008年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服务标兵,获评2010年度先进个人、2012年度先进工作者,并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务员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
(原标题《晋宁区法院法官田红飞办案途中突发疾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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