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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发展延缓2020年利润分配,公司称有债务重组整体方案
偿债压力巨大的蓝光发展(600466.SH)选择了延缓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
7月15日晚间,蓝光发展公告,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2亿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61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61亿元。蓝光发展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预计为2.56亿元,加上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75亿元,合计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
但截至目前,蓝光发展偿债压力巨大,尚未能筹集到2020年度利润分配所需资金,预计无法在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利润分配事宜。蓝光发展结合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为了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最终实现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拟延缓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告中蓝光发展坦承,公司要进行债务重组工作。
公告称,由于阶段性流动性紧张引发的债务风险,公司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金融监管机构的积极协调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努力筹集2020年度利润分配所需资金,并把上述分红事宜纳入公司后续债务重组整体方案中进行考虑。公司将在明确具体分红安排后及时进行披露。
然而,就在蓝光发展宣布延缓2020年度利润分配之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对蓝光发展下发了《关于对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监管函称,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事宜。请蓝光发展高度重视现金分红事项,尽快筹措资金,明确后续利润分配的具体时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蓝光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配合上市公司筹措资金,尽快完成利润分配。
按照这个时间表,根据此前披露的信息,蓝光发展股东大会是在5月20日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也就是说蓝光发展需要在7月20日之前完成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距离最后截止日只剩下5日。
监管函最后写道,“蓝光发展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保障蓝光发展经营秩序稳定和规范运作,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延缓利润分配、债务逾期风险等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化解风险隐患,不得通过不当手段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我部将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截至2021年7月12日,蓝光发展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到期未能偿还的债务本息合计45.44亿元,涉及银行贷款、信托贷款、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务形式。但以蓝光发展目前手中可动用的资金来看,完全无法覆盖其债务。
截至2021年6月30日,蓝光发展货币资金余额为110.16亿元,其中可自由动用资金为2.07亿元;有专有用途的项目预售监管资金64.27亿元(优先用于项目建设及经营支出),合作项目资金34.64亿元(公司无法单方面使用),项目开发履约保证金、按揭保证金、银行冻结资金等其他受限资金9.18亿元,上述资金公司无法自由调用偿付金融机构的负债。
至发稿时,蓝光发展报2.64元/股,涨幅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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