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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国企负责人限薪全面铺开:浙江平均下调31.5%
继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迈步之后,地方国企领导薪酬改革也将全面铺开,广东、浙江等省已经先行而动。
“不得再享受各种名义福利性收入”
近日,浙江省发布了《关于深化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薪酬制度改革后,职工平均工资是本次改革中确定负责人薪酬水平的关键,根据浙江职工平均工资基数为9.71万元,省管国企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将下调31.5%。
此外,改革后,国企负责人薪酬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薪酬中的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在考核后一次性兑现。与原来相比,改革后的企业负责人薪酬新增了任期激励收入,这项收入将在任期考核结束后,3年内按照4:3:3的比例逐年兑现。通过任期激励收入的延期支付,防止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
浙江还作出规定,国企负责人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享受的待遇一并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不得再享受企业内部以各种名义发放的津贴、补贴、费用和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
除了浙江,《重庆市深化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也已经审议通过,而四川省、湖北省等均成立了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而按照广东省新的薪酬体系,国企负责人将普遍降薪30%。
一名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地方国企薪酬制度改革已经箭在弦上,目前上海国资系统领导人员的薪酬改革政策还在制定中,改革精神将参照央企。”
个别地方国企高管薪酬成倍上涨
新华社此前报道称,个别地方国企高管薪酬成倍上涨。以总部位于湖南长沙的一家地方国企为例,2013年年报披露其董事长、总经理年薪分别为18.51万元和34.58万元,这一数字在2014年分别涨至87.34万元和72.95万元。
今年1月1日起,《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改革首批将涉及72家央企的负责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企业。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曾表示,“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限薪后央企高管月收入为8000元,年底根据业绩发放奖金。而金融企业的负责人薪酬管理将是重点。
虽然月薪仅有8000元,不过这显然不会是央企高管的最终收入。按照改革精神,央企负责人薪酬将由过往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基本年薪将按照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不超过央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励则不超过央企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
普通员工收入有的也已降低
今后,央企负责人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组织上任命并选派到企业行使所有人职责的,一部分是由董事会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而选任。前者承担特殊的责任,要体现一定的激励,但不宜完全按市场价格而取薪,其薪酬要严格规范。
后者按市场机制确定薪酬,未来很有可能出现央企中市场化选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薪酬高于组织任命的董事长薪酬的状况,但后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职业风险,干得不好不止是降薪,而是走人。
对于基层员工,此前有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国家改革重点是国企负责人。国企内部职工的薪酬,一般是企业自主决定。不过现在一些地方国企普通员工也开始觉得收入少了,有的是少了很多福利,有的是因为企业经营形势不好。”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央企现在保增长的任务很重,此前一些央企员工收入与业绩关联不紧密,什么时候都“旱涝保收”。
李锦还提醒,降薪表面看影响不大,但往深层次考虑还是有负面影响,“应积极考虑出台政策或文件,在制度上保护市场化选聘人才积极性,稳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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