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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警方破获系列保险诈骗案:犯罪团伙制造事故214起
温州龙港市警方破获系列保险诈骗案,涉嫌在浙江、山东、江苏等地制造214起交通事故的多名骗保团伙成员已被移送起诉。
2020年8月,龙港市公安局接中国人保公司苍南支公司报案,称该公司承保的“浙F×××90”兰博基尼3月以来在浙江多个城市多次出险,有骗取理赔款的嫌疑。
保险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2020年3月13日夜,杨某驾车在湖州市港湖大桥路段发生碰撞树木的单方事故,保险公司查勘员第一时间查勘现场,但后续无法与杨某联系上。4天后,查勘员发现这辆车已正常行驶,杨某在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的情况下,自行委托评估车损,向湖州吴兴区法院起诉人保苍南支公司,要求支付理赔款61.3万元。2020年7月18日,在保险到期前一天,这辆车又在浙江桐乡市发生双车事故。2020年4月和6月,这辆车也发生过事故,4个月出险4次,且驾驶员都不是同一人。
涉案车辆 “温州公安”微信公号 图
龙港警方调查发现,该车隶属湖州某超跑租车行,经营人为施某。
“这家租车行租出去的21辆豪车均存在保险诈骗嫌疑,涉及事故214起。”龙港市公安局侦查打击大队民警陈瑞杰说,涉案车辆均为高档二手车,买了高额车险,作案团伙通过套牌、更换旧废部件、伪造行驶证、串通保险公司或车辆维修人员等,在多地频繁制造事故,在保险公司勘察员初步估计车损后,团伙成员自行委托第三方评估车损失,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将车送往修理厂低价修理。
据了解,施某因经营租车行不善,萌生骗取车险的念头,联系汽车修理厂,商量车辆如何撞击才能评估车损高、实际维修费用低。2020年3月,施某委托杨某、王某驾驶自己出资购买、登记在母亲名下的“浙F×××90”车辆,故意制造事故。3月13日晚,杨某驾车载着王某前往湖州港湖大桥路段,以约30公里的时速撞向路边的树,撞坏右前大灯、右翼子板、前保险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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