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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莱芜区发文:出入公共场所需提供疫苗接种信息
关于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国外疫情依然严峻复杂,国内疫情时有零星散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病毒疫情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为阻断新冠疫情传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国家实施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这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是构筑全民免疫屏障的重要途径。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群越多,免疫屏障越牢固。目前,我区正在集中开展18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为了每一位市民、每一个家庭和身边群众的共同健康,请您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规范流程,安全有序完成接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7月12日起,将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停车场地、影院剧院、景区景点、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救助机构、福利机构、公共洗浴、美容理发、歌厅网吧、游戏娱乐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时,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广大居民出入以上公共场所时,需准确提供本人疫苗接种信息,未接种人员须登记个人信息,严格落实各项防护要求,并尽快完成接种,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配合。
各级各类公共场所是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的责任主体,要安排专人,与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一并进行。对未接种人员,要逐一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督促其到就近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并将每日汇总信息报送属地镇街。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共场所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工作由属地镇街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部署落实。卫生、教育、市场监管、商务、交通、公安、住建、城管、民政、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对所管领域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查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请广大市民尽快就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同心共筑免疫长城,为保障全区人民共同健康尽一份责任、献一份力量!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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