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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回应“矿泉水溴酸盐超标”事件:已责令企业整改
针对日前媒体报道的“矿泉水溴酸盐超标”事件,广西河池市市场监管局13日发布处置通告称,已责令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在市场上流通。
近日,广西河池市某饮用水生产企业生产的某品牌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12-04),在江苏省抽检出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事件发生后,河池市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核实,同时督促企业属地巴马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监督核查,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置工作,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在市场上流通。
经查,生产企业确认该批次产品于今年3月23日在江苏省产品质量抽检中溴酸盐检测值为0.014mg/L,高于国家限量标准0.010mg/L的要求。巴马县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已深入企业开展调查,当场责成企业召回全部不合格产品,严禁问题产品继续在市场上流通,并于6月8日对企业处以罚款84480.56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制定相关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饮用水标准生产合格饮用水,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上市。企业已增加设备投入,开始启用在线臭氧射流系统,解决原来曝气混合方式可能导致的臭氧混合不均匀弊端,降低溴酸盐超标的概率。
目前,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辖区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当地所有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和自检,要求自检率达到100%。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饮用水日常巡查和抽检力度,对所有生产批次饮用水全部进行抽检,实现品种批次抽检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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