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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发论文帮找工作?东南大学法理学硕导:只因招不到合适学生
“如您报考我的硕士研究生并获学院录取,我郑重承诺:指导您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每月科研和外协经费中为您支取助研费,让您生活无忧……”
也许,在不少人印象中,考研前都是学生挖空心思找导师,哪遇到过老师发帖打广告的?近日,还真有老师发出如此“诱人”“招生帖”,难怪网友直呼,“又是‘别人家的导师’,走过路过别错过。”
“开始就是招不到学生,可能社会、家长、学生对法理学存在一些疑问。”
原来,发帖者为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李可,是一名法理学教师。法理学作为基础学科,在研究生招生中属于报考的“冷门”。
7月23日,李可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平时自己不善于各种“包装”和“推销”,此番自我“宣传”,多少有些无奈,希望借此机会让更多同学了解自己和东南大学法学院,并招收到有志于钻研学术的优秀研究生,以便师生相得,教学相长。
令李可没想到的是,这则发表在博客中的“招生帖”,被转载到公众平台后,得到热切关注,被冠以“史上最牛招生帖”,“招生帖”秒变“广告帖”,招来不少质疑。
李可坦言,自己一时“急就之章”尚有诸多舛误,遂重新措辞,但用心指导学生的保证和承诺不变:
“如您报考我的硕士研究生并获学院录取,我郑重承诺:全过程竭诚指导您的学习与科研,让您在研究生期间学有所得;指导您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以开发您的科研潜力;指导您申请获得有经费资助的科研课题,以锻炼您的科研能力;根据相关科研管理规定,为您适当提供助研经费;在您毕业时尽心为您提供就业方面的指导与帮助;尽职尽责地做好其他指导工作,做您的良师益友。”
“有学生打电话联系我,也有学生专门来拜访。我们需按学校统一招生政策来报考,如果分数上线、面试通过,当然会招。”
让李可欣慰的是,“招生帖”的宣传还是有效果的,但同时,他希望大家能理性、客观地对待发帖内容,“每个院校、教师的情况都不一样,因人而异。这是我个人的愿望和想法,希望大家能宽容理解,理性对待。”
【对话】
澎湃新闻:你在“招生帖”中提到的“诱人”条件能实现吗?
李可:其实,每所像东南大学这样的“985”高校,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和学术氛围的高校,如果学生是诚心诚意地学习,是能达到这样的目标。
但很遗憾,法理学现在面临社会、学校、政府政策措施等没有到位,影响到学生学习积极性,反过来也影响到招生生源素质等客观问题,以及积极性等主观问题。以致学生没法达成目标,形成恶性循环,一届达不到会影响下一届,如此往复循环,形成这个局面。
澎湃新闻:法理学在研究生招生中属于报考的“冷门”,这个现象是一直如此吗?
李可:严格地讲,中国法理学的衰落已不是一两天的事了。记得16年前我读法理学硕士研究生时,导师已慨叹法理学生源少且差,法理学门庭冷清了。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法理学门庭冷清的现状并未改变,且有每况愈下之忧,甚至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那就是“惨淡”。
我们这里的生源大多是通过从其他专业调剂过来的。“拉郎配”结出的果子当然是苦涩的:学生很不情愿地学,三年中还一直想转专业;导师也很勉强地教,心里一直想着能招个第一志愿的学生。这样的教学能培养出优秀的研究生吗?也有第一志愿填法理专业的学生,但要看他的分数是否上线,导师不能影响。
澎湃新闻:在你看来,为什么会每况愈下,无法改变现状?
李可:一方面法理学比较难考,这是一门抽象的理论学科,可能比考部门法难度要大;另一方面可能报考生源不太理想,现在的考试制度也有问题,强调应试而忽视内在人文素质;更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在宣传、社会的理解、政策的支持上都不到位,没法吸引比较高素质的人才报考。
法理学“惨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能完全归结为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从社会发展的进程来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许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法则的学科将逐渐萎缩乃至消亡,除非国家采取特殊政策予以扶植。
同时,随着社会价值的多元化和实用化,衡量一个人是否有价值的标准也变了。
澎湃新闻:谈到社会认知,很多人认为“冷门”专业读出来找不到工作?
李可:找不到工作是误解,是对法理学的认识比较肤浅。社会上衡量价值的标准变成了,能赚多少钱、处于怎样的地位、有什么头衔等,实际上这些想法是错的。
在西方很多国家,它们的法律很发达,学法律的人非常多,但学生毕业后并不一定从事法律职业。而我们社会的认知是,学了法律却不从事法律职业,可能是不对的。这是错误认识。
法律是一门基本的人文修养,要建设法治国家,就需要法律人才。这包括有法学背景、知识、规范意识,如此一来,在从事其他职业时照样做得好。这种素质是一种能力,是一种学习能力、规则意识和人文素质。这种人文素质能凝聚人心,在社会上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人的价值不是完全由金钱和地位来衡量的,在岗位上尽职尽责,哪怕贡献小,也是在实现人生价值。
澎湃新闻:对于法理学来说,学生毕业后发展的方向是什么?
李可:法理学是大有可为的一门学科,它的研究方向应该是灵活的、面向实际的、丰富多彩的,以后培养的人才也是和实际相关的。可以到法院、检察院去,还可以到立法部门去,每个法律部门都需要。
学生可能对社会了解不深刻、了解不全面,很多认知来源于网络宣传,因此需要导师、学校、政府、社会引导学生全面客观地了解一个学科。
法理学学科不能单纯由市场来调节,不能等到学的人很少,市场又有一定需求,才发展。到那时就晚了,产生不出市场需要的人才。很多事情必须未雨绸缪,这样才能为社会发展提供充分后劲。
法理学人才当然有一定需求量,但也不是越多越好,要在一定量中产生一定的质,没有一定的量出不来质。没有一定的人来报考,很难保证从这些人中筛选出优秀的人才。其实,学法理学对人才的要求比学部门法的还要高。
澎湃新闻:你觉得,在当前法理学教学中存在什么问题?
李可:第一,教授方法、研究方法有问题。其实,法理学并非只是非常抽象理论性的东西,也是非常丰富的。关键是我们的教学方式和研究方式。
可能很多人将法理学讲成了意识形态的内容,一个学历史的、其他专业的教师转岗过来也能教法理学,这个现象要改变。法理学教师门槛低、传授技能太单一、讲述的方法比较传统,其实法理学本身有非常原理性的、理论性的、技术性的内容。比如,用于法律解释,如果不知道法律解释,怎么学好部门法。
现在可笑的是,一些搞部门法的人在文章、课题上挂上“法理视角”“法理学角度”,就觉得很有理论分量,实际上他们没有受过专业的法理学训练,反过来就制约了部门法学科的发展。
第二,法理学研究对象可能也有问题。我们纯粹去研究传统的、非常基础的、深化的理论,当然有需要,但这是对少数人而言的。大多数人甚至博士,应从事用法理学方法解决当前出现的问题。只要掌握了方法,解决什么问题都可以,包括部门法的问题。
澎湃新闻:在你看来,法理学是丰富、生动、具体的,可以体现在什么方面?
李可:第一,在做研究内容时,可以是生动具体的。比如,关于法律解释,主要是关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有什么问题等,在一些大案要案,法理学的人就有发言权,因为看问题看得深,可以从不同于部门法的角度来看,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二,在研究方向上,如法院内部管理的问题、法官改革的问题,都是实际部门需要的。法院和我合作的人非常多,他们喜欢培养这样的人才,吸收到法院里去。但社会认为,法理学会培养这样的人才吗,能培养出色的人才吗,人才培养出来法院真的需要吗……这是他们不了解、对能力没信心、对实务部门的需求也不了解。
澎湃新闻:你认为,这些法理学内容都不为人所知,所以希望自己宣传,让更多人了解?
李可:宣传是需要的,但要掌握分寸。实际上,我只是把原本“985”等高校的一些规定提出来、明确化了。怎么指导学生、让学生发表论文等内容,原来在大学招生内容里都有的。
像我这样希望为社会、为法理学做些事情的人还有很多。我有一个深远的愿景,但因时间有限,不能在一个简单的帖子里把所有的想法展现。
其实,国家改革的方向就是朝着实现法治国家努力,司法要提高公信力、审判能力,等等,需要这样的人做些基础性工作,惠及部门法、整个社会,这个潜在的能力非常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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