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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老人不得骑公共自行车?争议声中,南京删“歧视条款”
70周岁以上的老人,不得租赁、骑行公共自行车?
6月15日,《南京公共自行车管理条例》(听证会稿)刚一公布,其中一个条款——70周岁以上老人不得租赁使用公共自行车,便引发争议。
有不少民众认为,现实生活中,有不少老年人,虽已年过70岁,身体还是很健朗,该管理办法“剥夺了70周岁以上老人骑公共自行车的权利”,如此“一刀切”,对他们是不公平。
据《南京晨报》报道,南京公共自行车事业部的一名主管介绍,最初公共自行车刚上路时,规定65周岁以上不予办公共自行车卡。随后,该部门根据市民意见做了调整,在2014年上半年将“最高年龄限制”调整为70周岁,最重要的是“出于安全考虑”。
南京交通运输管理局公交处的陈处长也表示,之前考虑到年龄限制,也是为了老人出行着想。“到目前为止,还没有70周岁以上老人使用公共自行车。”他表示说,使用公共自行车的70周岁以上的老人毕竟是少数。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顾大松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说,公共自行车主要是为了解决在早晚出行高峰期地铁、公交站点与居民区“最后一公里”的出行要求。
为了使《南京公共自行车管理条例》更为完善,立法更科学、民主,今年6月30日,南京市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南京公共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
8位专家学者、交通规划设计从业者、在校大学生及热心市民作为听证参加人参加了上述立法听证会。此外,数十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公共自行车运营单位、政府部门人士及新闻媒体记者也旁听了立法听证会。
会上,70周岁以上的老人能否租赁、骑行公共自行车,成为热议的焦点之一。
今年7月13日,南京市法制办公布了上述立法听证会的反馈意见。
南京市政府法制办认为,公共自行车作为公共服务产品,应当最大限度地服务公众。
南京市法制办称,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运营秩序,公共自行车运营单位可以在签订合同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尽到必要的安全提醒义务,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免责条款。
至此,曾引起广泛争议的条款——70周岁以上老人不得租用公共自行车,终于被删除。
“取消70周岁的上限年龄,这也是考虑到公共资源的使用原则。”顾大松说,不过,老人在使用公共自行车时,也要考虑到自己的身体健康问题,需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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